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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為了興趣,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 _-,

為了興趣,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
我是一個戶外愛好者,喜歡爬山,徒步,探險。也就是大家口中喜歡「作死」的驢友。在戶外我遇到過危險,也看到過別人發生危險。五一假期剛剛結束,就看到了3條悲 ...


我是一個戶外愛好者,喜歡爬山,徒步,探險。也就是大家口中喜歡「作死」的驢友。在戶外我遇到過危險,也看到過別人發生危險。

五一假期剛剛結束,就看到了3條悲傷的新聞。

第一條是,登山屆的超級大咖,世界上最快的登山運動員之一,被稱為「瑞士機器」的烏里·斯特克,4月30日在珠峰和洛子峰山脊上橫跨,探索一條無人走過的路線時,不幸遇到雪崩發生意外,從努子峰壁滑墜落下。

我在一個高海拔登山群裡,現在正是珠峰地區的登山季,群裡有一些人在準備登珠峰,前兩天還有人在大本營見到了烏里,並拍了合影發到群裡。群裡的人知道這個消息一片嘩然。

烏里以速度成名,不斷的挑戰者人類攀登高峰的速度,打破了別人的記錄之後,就一次又一次的挑戰自己的記錄。2007年在艾格峰速攀中,攀爬距離2300的冰雪巖石混合地形中,創造了3小時5分鐘的記錄,他覺得自己還可以更快,之後的每一年都要挑戰一次,2009年他的成績是1小時56分鐘。那年他獲得了登山屆的奧斯卡——金冰鎬獎

2012年,全程不靠吸氧成功登頂珠穆朗瑪峰,2013年速攀世界第十高峰,海拔8091的安娜普爾納峰,從大本營上下僅僅用時28小時,而其他人需要好幾天的時間。並且在這個死亡率最高,難度最大的8000米級別山峰中,他開拓了一條全新的線路,並且還救助了一個在山上垂死的陌生人。那一年他再次獲得金冰鎬獎

他經常挑戰險峻路線,為了減輕所有的負重,連防止墜落的繩索和設備都不帶,他深知任何一個小小的過失都足以致命...但是這樣一個優秀的登山運動員,卻在不斷挑戰自己的路上,永遠的離開了。向這位偉大的登山家致敬。

為了興趣,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

第二條新聞是,在四川失聯9天的女驢友,在4月29日被發現,但因傷勢過重,在去往醫院的途中不幸逝世。

4月19日,山東青島女驢友荊茜茜來到四川涼山州木里縣,準備獨自一人徒步穿越註明的「洛克線」到稻城亞丁,她跟家裡人說,24日會到達亞丁,途中沒有手機信號,到了之後會報平安。荊茜茜與一名朋友相約,4月24日在亞丁碰頭,但她失約了。

失聯之後,當地警方出動100多人,連續尋找了9天。4月29日早上,終於在離她徒步起點大約2個小時的地方,在一條河溝邊發現了她。在河邊有一個包,在背包旁邊,躺在一名身穿綠色衝鋒衣的女子。大家一起驚呼出聲:荊茜茜!搜尋人員上前查看,發現荊茜茜還有微弱的呼吸和脈搏,嘴唇還在微微顫動。經初步查看,她的腿部有骨折,面容慘白消瘦,狀態非常差。

搜救人員把她抬出大山已經中午12點了,但是就在去往醫院的路上,堅持了9天的荊茜茜沒有挺過最後一關,不幸逝世。

為了興趣,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

第三條不幸的消息是,來自台灣的一對情侶梁聖岳與劉宸君,今年2月底去往在尼泊爾喜馬拉雅山脈地區爬山,有人最後一次看到他們是在3月9日,從那之後,他們就失聯了。兩人的父母曾到尼泊爾尋人,男方的家人還僱傭嚮導、包下直升機搜尋。據報導,兩人失蹤的當天山區多處降下大雪,進而造成雪崩。

因為他們兩人走的不是非常危險的路線,相當於山地健身步道,遇難的原因只是因為惡劣的天氣,導致迷路,兩人曾一度試圖退回海拔較低的河谷地區。最終,男友於4月26日於納查特河谷被尋獲,被發現的時候他的體重降了60斤,但他的女朋友卻在被發現前3天,不幸去世。

梁聖岳2014年高中畢業,曾花了110天從福建騎自行車經浙江、河南、陝西、甘肅到達新疆,完成全程7700公里的壯舉。梁聖岳說,自己是在騎單車橫越大陸回來後,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劉宸君的,因興趣相投,去年才開始交往。

梁聖岳接受采訪的時候說,3月初他們迷路了,被困期間一度想過跳下懸崖了結生命,但發現了一個山洞,兩人就躲了進去。前三週他們還有自帶的食物可以吃,但是到後來,吃光了後就開始慢慢的絕望,兩人曾一度想自殺,但是沒有成功,後來想著既然死不成就順其自然吧。

在絕望期間,女友說「如果我們誰先掛掉,另一個就吃對方的肉活下去」。不過,男友立即打斷女友的念頭,還開玩笑的說:「我們都要活下去,不然可能會為了吃對方而打起來。」後來女友先離世,媒體詢問:「有動過吃肉的念頭嗎?」梁聖岳表示,從來沒有。他還說,如果有來世,他還會約女朋友一起去爬山,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

給大家看這樣幾個悲傷的故事,並不是想告訴大家「不作死就不會死」,只是想說,人的一生如果想成長,是需要不斷的冒險和挑戰的,冒險自然伴隨著危險,但是有危險就要放棄和拒絕嗎?我覺得不是這樣的,而是要在可控的範圍內去冒險。否則,就不是勇敢,而是魯莽了。

2015年,我和幾個朋友報名參了一個連續徒步100公里的公益活動,為大涼山區的孩子募捐。在活動開始前,我們幾個人相約出去拉練一下,到郊區的山裡溜溜腿。我們預計的路線在20多公里,當天天氣晴好,有點熱,走一會就口渴難耐,需要不停的補水。因為是一天的活動,帶的東西也不多。我的同伴在下一個坡的時候,不小心把肌肉拉傷了,速度自然就降下來了。

當走到一座山的山頂的時候,天氣突變,雷雨大作。瞬間雨水就像瓢潑一樣,因為早上出來的時候,覺得天氣很好,而且為了減重,什麼防雨裝備都沒帶,全身上下,只有一個帶沿的帽子。雨很大,路很滑,無奈,只能站在雨裡被淋著。等了有將近20分鐘,雨漸漸小了,下雨路不好走,不能久留,所以我們決定慢慢走,要不然天黑前就沒辦法下山了。

為了興趣,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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