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母親去年涉教唆13歲女兒與一名富二代發生性行,可獲附屬卡的案件昨日開審。女兒在庭上透露更多這位「非常母親」的行為。
14歲的女童在2003年隨母來港與父團聚定居,但父母6年前離婚後,就跟隨母親一起生活。去年5月母親結識男友,兩人很快便打得火熱並同居。女童在庭上形容母親與這名同居男友拍拖拍到「好忘我」眼中只有對方。男友入住家中後,女童讓出雙人床,被逼睡沙發。
母親除了叫男友做「老公」外,還強逼女兒叫他「爹哋」,又逼令女兒讓對方吻額。女童又揭兩人在家中的行徑,指母親與男友在無間隔的寓所內無視女兒的存在公然做愛。有時在她正在做功課、睡覺或者玩電話期間,都會無端端發生性行為。
女童稱兩人每周性交1至3次,她每次都「聽到和睇到」。即使兩人知道女童見到,但都沒有理會。女童有一次因難忍兩人的做愛行為,衝入廚房大力關門,事後被母親大罵。女童坦言﹕「佢兩個好鬼煩,好嘈,唔畀人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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