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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0日 星期六

酒駕上路根本無差別害人! 修法嚴懲:最重以刑法論處極刑 _-,

酒駕上路根本無差別害人! 修法嚴懲:最重以刑法論處極刑2019年03月29日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的酒駕修法又有好消息傳出,由於近來頻頻傳出各種肇事的負面 ...




酒駕上路根本無差別害人! 修法嚴懲:最重以刑法論處極刑



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的酒駕修法又有好消息傳出,由於近來頻頻傳出各種肇事的負面消息,行政院也將酒駕肇事修法列為本會期最優先的法案,同時委任政務委員舉行跨部會議進行研議。





▼這次的修正法案也新增了2項規定:酒駕者5年內再犯者若導致他人嚴重受創,刑期將在5年以上,最重為12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有致命事故,刑期為7年以上,最重為無期徒刑!



▼此外根據行政院今天通過的《刑法》修正草案,在修法後,酒駕累犯導致他人喪命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若情節重大、有故意主觀奪取他人性命的犯意,可回歸現行《刑法》第271條殺人罪論處,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最重仍可判死刑。至於累犯導致他人喪失性命的最高刑度,也從原本死刑改為無期徒刑,是為了避免所有累犯一律以殺人罪處理而引起爭議。



▼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累犯的刑責程度也必須要考量會不會失衡,會考量是否有出現超速、蛇行、大卡車超載等故意行為,造成事故的嚴重性也會作為判斷的依據。也因為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為「零容忍」,期盼在專業與民意間取得平衡所作決議,後續將會銜司法院,再送立法院時也會積極協調溝通。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院會中裁示,將促請司法院法官在量刑時,也能符合社會期待與國人的要求。







▼立法院在本周二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在未來汽車、機車被發現酒駕,最高將被開罰12萬、9萬元;拒絕檢測將直接開罰18萬;測量值每公升達到0.25毫克,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最高將開罰3000元;因為這個原因遭吊銷駕照者,重新考照其車輛需加裝酒精鎖,違者最高罰1萬2千元。希望透過提高罰鍰與刑責,能夠有效制止這股歪風!



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行政院可說是下了決心要狠狠打擊這些肇事者,希望大家都能遵守規則,喝兩杯後就不要再開車了,一起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來源:網路資料


來源 source: http://www.omgt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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