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一個真實故事…起因是源自於這篇靠北男友的文…
文章有點長但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去年才發生而已,所以印象深刻…
靠北男友原文:
#正面能量156457
奇怪耶
我婚禮就是想要在飯店漂漂亮亮的穿婚紗
男友一直想要辦流水席說大家才吃的開心吃的飽
再吵老娘就不嫁
以下正文,用第一人稱敘述大家比較容易看囉。↓↓↓↓↓
跟女朋友從大學快畢業到現在交往了快7年,
她是銀行行員,我是一個新創公司的工程師。
其實在我們畢業不久後就各自都有了很穩定的工作,
沒有太大意外應該可以在公司內繼續待個五年十年以上不是問題。
我們大概在畢業三年後就覺得時間差不多了,可以牽手走一輩子,
只是因為我還有學貸要還,家裡單親,經濟壓力也不小,所以存錢十分緩慢…
之前想婚的時候,女友去問她的爸媽,她爸媽表示大聘小聘合起來要60萬…
(當然還不包含拍婚紗、辦喜宴等支出)
這對我來說真的是一個很不小的數字…因為一直沒達到這個數字,婚期就這樣拖啊拖…
曾經有想說要再額外接一份兼差的工作增加收入,
但無奈工程師真的工時有點長,不時就要加班到9點10點,回到家根本就累癱了…
再加上公司也在慢慢擴大,感覺再過幾年整個做起來薪資會越來越不錯,
所以也不太想跳槽,就咬牙繼續在這邊拚。
大概就在去年年初,貸款完全還完,也默默存了一筆錢,
雖然還不到60萬,但也接近了,還沒等到我存完,女友的父母也急了,
害怕女兒太晚結婚太晚生對身體不好,
所以就妥協說50萬就好,但條件是年底以前要結婚。
我算了一下,聘金的部分沒問題,但如果要年底以前結婚,
可能拍婚紗與宴客的部分預算就會比較緊
(女方家人很堅持一定要氣派宴客,希望場面大一點)
反正呢,重點是和女友溝通後,
她不太能接受壓縮婚紗與宴客的預算,而且還希望蜜月能去西歐…
為此我們吵了好幾次架,婚紗我本來就預計要拍(也不想拍很糟糕的),
但宴客的部分我覺得可以不必一定要在大飯店,
可以把這部分預算省一點,拿來補貼蜜月的錢,
(如果要穩穩風風光光辦在飯店,蜜月真的完全捉襟見軸,
即使能到西歐也不會是品質太好的一趟蜜月旅遊)
但女友很堅持她一定要在4.5星的飯店,宴客的部分配合爸媽的要求,
希望能讓大家都風光出席離席,蜜月也堅持一定要在西歐
(好啦其實就是法國),要玩3周這樣…
我跟女友說:
「妳不是不了解我家裡經濟跟之前學貸的窘境,
雖然我存錢很慢,但我真的很努力,這幾年下來平常都不敢多浪費,
買給你一定盡量買最好的,自己可以節省就盡量節省…
為了我們的婚禮,我也是除了工作以外,剩餘時間都在規劃安排,
把所有自己的休閒時間都排給妳與未來家庭了…
希望妳能體諒我,在宴客的部分能做一些犧牲。
我只是希望能讓我們在蜜月的時候開心一點、沒有經濟負擔這樣…」
結果女友回我:
「其實我們家已經讓步很大了,這部分也是我拜託我父母很久他們才讓步。
但結婚一輩子也就這麼一次,能讓我們的親友同事都能在飯店內風光出席,有很難嗎?
為什麼連這些錢都要省呢?我覺得你不夠有心…」
噢不,聽到她說我不夠有心我真的差點大爆炸:
「但妳蜜月要求去法國三個禮拜,而且都要住4星以上的套房…
負擔真的很大,我不想辦法從喜宴項目省一點,短期根本辦不到…
那不然能不能蜜月時我們不要住太好的…歐洲吃的也不算便宜…
這樣至少我們還可以盡情吃美食彌補住得不夠好…」
女友回我:
「難得出國玩一趟,都到歐洲了,住4星以下的也太委屈自己,
如果是這樣還不如不要出國!一輩子或許就只去法國這麼一次啊!
你怎麼能省蜜月的錢?」
我回:
「好,那我不動蜜月的錢,但喜宴的部分,就算是找個還可以的餐廳或流水席,
妳還是可以穿得很漂亮啊,我們還是能布置得乾淨整潔讓與會貴賓很有面子。
我覺得辦在4.5星飯店真的沒有很必要…」
接著女友就開大絕招了: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兩個家的事,我希望我們有共識,但很明顯我們談這麼久都沒共識。
我陪你6年多了,也給你6年多時間了,我還要等多久,才能有個滿意的婚禮與蜜月?
如果你這麼有困難,那不如這個婚不要結好了。」
說完她就負氣離開我們的租屋處…
當天晚上我約了兩三位朋友吃飯聊聊,說我這婚可能快結不成了,
一位結了婚的女性朋友這樣跟我說:
「女生結婚那麼不管穿的多漂亮,通常不會有人記得,
但如果你們的酒席辦的很好吃,與會的親戚朋友吃得很飽很開心,他們會惦記一輩子。
你想要在喜宴上省錢,我覺得並沒有問題,你的考量也很合理。
如果你們都相伴6年多了,她在這麼明白你的家庭與經濟情況下,
還對你說這些話,很明顯無法將心比心。你自己要好好斟酌…」
當晚回家,女友也沒回家,我在客廳想了很久,整晚沒睡。
一直在想這將近7年來,我這麼辛苦拼命省這個省那個到底是為了什麼。
隔天去上班,一整天也沒什麼精神,又加上要趕一個案子,身心俱疲,
看看手機,昨晚傳的關心她好不好、希望她別生氣等等的訊息也完全沒有任何回應…
於是當晚9點半下班,下班時我又急忙打了3通電話給女友,沒接…
到家後我便毅然決然直接打電話給女友的父母:
「XX的爸媽,不好意思,這些日子我真的身心俱疲,
也謝謝你們之前願意通融我聘金的部分,我真的很感激。
但由於在喜宴與蜜月上與XX沒有太大的共識,
我好累,不想再為難自己、也為難你們…所以我決定放手。
這個婚我不打算結了…希望你們能體諒。」
她父母突然大怒問我是不是想要分手,
都這個節骨眼了才說要放棄婚姻簡直太不負責任,
甚至還說我這樣做跟那些劈腿的爛人沒兩樣…
我也只是冷冷回:
「我會這樣做,也是你們三個人一起逼我的。
你們看不起我,XX跟我一起走了6年還是無法好好諒解我的犧牲與珍惜我的付出,
那我也有權拒絕再繼續讓自己痛苦與煎熬…。
謝謝你們,也謝謝XX這幾年來的陪伴,我打XX電話都不通,
可以的話請你們和她說一聲,我還是很愛她,只是我們有緣無分。」
於是當晚我也沒有睡,就把女友的東西都清出來,放行李箱裡裝好,
另外傳了封簡訊給女友,請她找個時間來領回她的東西。
放生一段快7年的感情,很痛,但我真的也盡力了。
也許幾個月、幾年後的下一個對象會更能體諒、珍惜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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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2天後女友傳了一大封簡訊,大意是她這兩天也想了很多,
希望我不要這麼輕易就放棄兩人經營了快7年的感情…
然後也跟我道歉,說她想了想願意再跟我詳細討論一下宴客與蜜月的部分。
只是我真的已經哀莫大於心死…所以我最後也只有回說:
為何要等到真的失去才懂得珍惜、才會想通?
妳說妳給了我6年多存錢與籌備,但我也給了妳6年多了解我、體諒我、珍惜我。
妳外出未歸也不接電話的那兩天,已經是我容忍的極限,太遲了…
一周後,我傳訊息給她說
她的東西放很久了,請她不用回來拿了,我直接寄她家。
(不然一直擺著都不領我也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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