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22歲捷運殺人魔「鄭捷」在搭乘捷運龍山寺站行經江子翠站期間,持刀隨機砍殺乘客,造成4死22傷,此隨機殺人事件爆發後,造成民眾人心惶惶。
最後,最高法院判決指出,鄭捷是犯案當場被捕,罪證明確;且他行兇時意識清楚,沒有心神缺陷或精神喪失。他所犯下的罪行重大,屬於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之罪,判處死刑符合比例原則。
就在鄭捷伏法後,遺體被送往中壢殯儀館暫時冰存,最後在5/13下午3點火化。
另外也有反廢死民眾在火葬場拉起「廢死刑天下大亂」布條抗議,表達心中不滿,甚至高喊:死刑犯火化就是汙染大家的空氣。
圖片來源:中央通訊社
據媒體報導,鄭捷犯案到伏法這段期間,他真正賠給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只有7000元」。鄭捷伏法後,所方通知家屬到看守所領回鄭捷的遺物,其中包含包管金7000元。
當時所方指出,死者潘碧珠家屬和七位傷者已對鄭捷提出民事求償,一審判賠2981萬元,但因為鄭捷名下無財產,因此提告者有權向新北市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他唯一僅存的7000元」。
最後事情落幕了,受害者的賠償怎麼辦呢?由於鄭捷已經超過20歲,屬於有完全行為能力,所以他的父母不用因為他犯案賠償任何一毛錢。
但最終,新北地檢署也已核發犯罪被害人補償金855萬元,受害者可聲請強制執行發放,當然這筆費用是全民埋單。
人神共憤!殺害了這麼多人,卻只賠了7000元,其餘還要全民埋單!看到這樣的結果,小編根本氣炸了!我們繳錢才不是為了幫死刑犯擦屁股,而是要讓社會變得更美好啊!(氣)
來源 source: http://www.buzzha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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