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0歲還是離婚了!36年婚姻讓我明白的道理「送給所有女人」
女人應該懂事,但是前提是這個男人是否值得。
女人,你要學著不那麼懂事!
生活中,你總會看到各種懂事體貼的女孩,她們溫柔善良,她們美麗大方,可是卻沒有男朋友;而那些你看不上的嬌滴滴的女孩子,她們會作,她們任性,她們愛發脾氣,可她們周圍卻圍了一圈鞍前馬後的異性!人們總是說女人要懂事一點,才能有人疼愛,其實有時候越是懂事的女人,往往越受委屈。當然女人應該懂事,但是前提是這個男人是否值得。
前一段時間聽朋友說起她姨母的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我這一輩子,真的做夠了賢妻良母,女人懂事賢慧的前提是,男人值得,如果女人越懂事男人越不珍惜,這個時候女人就要想想,你的賢慧和懂事,對還是不對。
我的婚姻維持了整整三十六年,這三十六年的時間裡,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做一位好妻子,好兒媳,但是最後我得到了什麼呢?婆婆直到現在都沒有承認我是他們的一家人,從那以後,我就決定離婚,因為我付出的越多,越是為這個家著想,他們也越是覺得我是理所應當。我累了,不想再堅持了,我已經60歲了,剩下的這些年,不想再委屈自己,怎麼樣舒服怎樣說吧。
可以說,我是用大半生的時間才明白過來,那就是在婚姻裡,越是懂事的女人越是委屈,你什麼都丈夫著想,為婆婆考慮,但是他們呢?什麼時候考慮過你呢?女人心善是自己的修養和修行,不是別人以此覺得你好欺負的依據,你的賢慧和懂事,如果錯付給了不值得的人,那在他們眼裡,你不是懂事,你是好欺負。
我的前半生,一直都是以婚姻和家庭為中心的,我把家庭當做我人生的全部,每一天的每一分鐘,都在為了這個家庭付出。我替男人考慮,照顧他情緒與面子,不想讓他因家裡的矛盾而分心,所以無論婆婆怎麼欺負我,我都忍。一晃三十六年過去了,他不但不覺的婆婆有錯,還處處嫌棄我,覺得我不夠孝順。婆婆在我們家一直都很強勢,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只要她覺得我哪裡不對,我老公立即就和她一起說我,指責我,根本不管事情的黑白與對錯,他覺得自己的母親無論做什麼都是對的,說來真是可悲,已經年過半百的人,竟然還是一個「媽寶」。我脾氣好,好到沒有底線,無論受多大的委屈,我只要一想到我們有共同的孩子,心就立即軟了下來,再沒有半分脾氣。我擔心如果我們的婚姻不好,孩子以後會畏懼婚姻,如果真是這樣,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
決定離婚的前一天,我跟小女兒談心,她讀博士,快三十歲了還沒有成家,我跟她說:「你也年齡不小了,如果有合適的,談了物件,就領回家來給媽媽看看。」女兒說:「不管我以後跟誰結婚,都絕對不會找跟父親一樣的人。」聽她這麼說,我的眼淚一下就下來了,原來我的女兒真的已經長大了,她什麼都懂,什麼都看在眼裡,我這些年受的委屈,她都知道,所以她支持我離婚,支持我做一回自己,為自己活一次。
說實話,關於婚姻,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是一個失敗者,我不知道該如何勸孩子,讓她勇敢的選擇相信,今生一定會遇到一個懂自己,愛自己的人。婚姻都應該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兩個人應該是平等的。我活大半輩子才明白,不是女人應該照顧男人的面子,而是女人應該自己給自己掙面子。
婚姻不是一個人付出就可以的,要想過的幸福,夫妻兩個人必須要互相照顧,你給他面子,這是你的懂事,他得懂得感恩,並且同樣的照顧和理解你才可以,否則你的賢慧和懂事,在他眼裡就是好欺負。還有就是,婚姻裡真正高情商的女人,一定有獨立的經濟基礎和自立的人格,思想,能拿得起放得下,有足夠的底氣。
我可以為你洗手做羹,做個賢妻良母,家庭如果經濟困難我也可以扛起來;當然如果你對不起我,我會毅然決然的離開。我是你的妻子,合夥人,不是你的員工,手下,我們是平等的,這一點在婚姻中很重要。
女人記住,你的懂事和賢慧不廉價,一定要給值得的人,如果他不懂得感恩,那你越是懂事,就越是委屈。
「會哭的孩子有糖吃,會裝的女孩有人愛!女人,你要學著不那麼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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