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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 星期三

無良Agent呃人買跳樓凶宅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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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成日話AA狗冇好人,雖然唔可以一竹桿打沉一船人,不過依件事嘅地產經紀,真係有失專業操守。





據網民分享,康X物業嘅翁經紀多次隱瞞單位係跳樓凶宅並誤導事實,搞到買家比咗30萬訂金,東窗事發之後就話:「都唔係喺單位入面死!」

事源網民係 Facebook Group 將軍澳分享,佢睇中一個位於日出康城 (領凱第10座高層)由康X物業獨家代理嘅某單位,於是就約當晚簽臨約。而簽臨約前,事主除咗上網查銀行估價外,仲有上凶宅網及新聞媒體睇,發現同座高層有發生過跳樓死亡事件。於是就向康X物業嘅經紀再三確認,想買嘅單位係唔係凶宅。

據事主所講,當時經紀就話,佢自己都住9座,唔知道係邊個單位,不過如果係凶宅,銀行一定估唔到價啦,因為銀行知係邊個單位,而且查冊都冇問題。如果咁擔心,可以幫手問吓業主,或者係臨約度寫條備註話唔係凶宅喇!

於是經紀就係臨約度寫明「由於曾有中原地產之謠言指出懷疑單位有可能是凶宅,業主及代理在此聲明本單位並沒有發生意外及已盡一切的努力查證」,而經紀同埋業主仲有簽名作實,事主咁就俾左30萬訂金嘅支票



幾日後,事主突然心血來潮,就上網查晒全幢所有單位嘅銀行估價,發現全部都估足價!咁就奇啦,經紀明明話凶宅單位,銀行一定估唔到價。於是事主丈夫就去問相熟經紀,先該單位就正正係發生跳樓死亡事件嗰個單位!



但當佢聯絡返康X物業嘅經紀時,經紀話:「問過律師意見,表示死者喺28樓該單位墜樓至平台,即係喺平台死亡,而唔係喺28樓該單位內死亡,所以該單位唔算係凶宅。而且取消臨約,姐係撻訂!30萬冇得退!」

種種跡象都顯示康X物業一早知果嗰單位係凶宅,於是事主自己搵到當年簽租約比死者嗰個經紀同埋死者個女做證人,出律師信通知業主臨約無效。而事主又好彩律師樓仲未入票,所以30萬幸保不失。

事主係 Facebook 更控訴依間康X物業,違反專業操守及有意誤導。因為該單位係凶宅嘅事實,四大地產公司早就通晒天,康X物業根本刻意隱瞞,加上銀行估到價唔等於唔係凶宅,查冊無問題唔代表單位無發生過意外 ,亦係誤導。而依間公司嘅公司註冊(BR) 顯示咗董事同agent相同姓氏(公司註冊地址亦係領凱第9座某單位),叫大家小心依間公司咁話呀。



網民就話,依啲公司成日發撻訂財,而且「由於曾有中原地產之謠言指出懷疑單位有可能是凶宅,業主及代理在此聲明本單位並沒有發生意外及已盡一切的努力查證」依句嘢表面好似係保障買家,其實係個AGENT想撇清責任,因為EAA條例講明 AA 只要盡咗一切辦法去求証就可以!


原文係咁寫:

差點…… 買到凶宅(長文)

100%親身經歷

2019年1月,我地透過康X物業去睇一間位於日出康X (領凱第10座高層) 某單位。

睇完樓,還價後,就約定當晚簽臨約。

簽臨約前,我地自己私下都上網search過銀行估價,同層及上下兩層所有單位都全部估足價。跟住又再search埋凶宅網,發現同座曾經發生過跳樓死亡事件,但報紙無講明邊層邊個單位。

我地再三向agent查詢我地有意購入嗰個單位係咪凶宅?

Agent話:

1. 我都有幫你地睇過凶宅網啊!你哋搵到嘅內容就係我搵到嘅內容,我都唔知邊個單位。

2. 曾經有中原謠傳過呢個係凶宅,不過你地可以放心!我幫你哋check過銀行估價,都估足價!如果係凶宅,銀行一定估唔到價因為銀行一定知係邊個單位嫁嘛!

3. 查冊又無問題!

4. 我住喺呢度好多年,我住隔離第9座之嘛!呢度我好熟,周圍都識人,呢度邊個單位出過事我都知,係第10座嗰單我唔知!

5. 如果你哋咁擔心,我幫你一陣問吓業主。再唔係,一陣喺臨約度寫明呢個單位唔係凶宅,咁你哋可以安心



當晚簽臨約時,agent問業主呢個單位有無出過事,業主話無。同時亦喺三方在場見證下,agent喺臨約上即時寫咗句

「由於曾有中原地產之謠言指出懷疑單位有可能是凶宅,業主及代理在此聲明本單位並沒有發生意外及已盡一切的努力查證

Agent同業主有即場簽名作實。而同時,我地亦都比咗30萬支票作細訂。



幾日後,我哋心血來潮,search晒全幢所有單位嘅銀行估價。奇怪!全幢所有單位都估足價喎!(但呢座曾經發生過跳樓死亡事件,報紙亦都報過,只係無指明係邊個單位。agent講過銀行一定會知邊個單位,如果係事發單位係估唔到價的!)

跟住我老公就搵咗佢一個相熟嘅中原地產朋友問問

(可能你地會問:點解搵樓唔搵呢個中原朋友?係因為我地search睇樓網見到呢個單位,聯絡人係寫康X物業agent個聯絡電話,之後睇樓同agent傾開先知呢個單位係康X物業獨家!)

好彩問咗呢個中原朋友,先知呢個單位正正就係發生跳樓死亡事件嗰個單位!同埋唔止中原,原來美聯,利嘉閣等各大地產公司嘅內部文件都已經指明呢個單位係曾經發生過跳樓身亡事件!

我地嗰吓好驚啦,即刻聯絡返康X物業個agent!佢處變不驚,駕輕就熟地同我哋講,有問過律師意見,表示死者喺28樓該單位墜樓至平台,即係喺平台死亡,而唔係喺28樓該單位內死亡,所以該單位唔算係凶宅。(歪理一大堆!)

佢仲要話:如果你哋取消臨約,即係撻訂!無得退返30萬支票嫁!

佢咁答得,即係佢一定知呢個單位係凶宅既然佢無心幫我地解決件事,我地就唯有自己求證+尋求法律意見 ……

因為死者係單位前租客,我哋搵到當年負責簽租約嗰個agent做證人。同時我哋亦聯絡到死者個女,對方亦都親口同我哋證實咗死者係佢爸爸,同時亦承認當時佢哋喺2015年4月29日,亦即係佢哋於領凱第10座28樓XX室單位租住期間,佢爸爸喺單位內跳樓身亡。

最後我哋出咗2封律師信:一封係通知業主臨約無效(好彩律師樓仲未入票,所以我哋已經cut咗張票,30萬幸保不失);另一封係俾agent,因為佢無盡到佢嘅專業責任,令到我哋要額外花費不必要嘅開支去尋求法律咨詢,要求賠償。(地產無任何回覆)



作為地產agent,嗰個agent完全違反專業操守及有意誤導我們(買家)

1. 4大地產公司都通晒天嘅消息,佢身為同行有無理由唔知?

2. 凶宅單位係第10座,agent多次聲稱自己住第9座,佢話住喺日出康X好多年,又識好多人,再加上佢身為地產代理,有咩理由唔知邊個單位跳樓?

3. 銀行估到價唔等於唔係凶宅 查冊無問題唔代表單位無發生過意外 我地作為買家,唔了解好正常。但作為地產代理,仲自稱做咗呢行好多年,話唔知都無人信

我哋自己幫呢間康X物業起底

發現呢間 康X物業有限公司 嘅商業登記及公司註冊(BR) 顯示咗董事同agent相同姓氏(公司註冊地址亦係領凱第9座某單位) (與agent之前多次話自己住喺第9座不謀而合)



💡小知識分享:

查冊只會顯示業主嘅資料,但因為跳樓嗰個係租客,所以查冊唔會顯示出嚟

銀行估到價唔等於個單位唔係凶宅!事實上,一般銀行在承辦物業按揭前,都會找估價行評估物業市值,估價行亦需界定該單位是否凶宅,而他們參考主要公司過往的紀錄、凶宅網,以及人命事故有否曾在媒體上曝光



溫馨提示

呢個凶宅單位依家又喺搵樓網重新上線喇!又係同一間地產出post!大家要小心!唔好中招🍌🍌🍌🍌🍌🍌


Source: 將軍澳 Facebook Group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59721640971316?view=permalink&id=2381698265440311


來源 source: http://circle01.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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