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萱怎麼也沒想到,一向奉公守法的她竟然會被人告上法庭,告她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親「爸爸」。
在林萱心中,這個「爸爸」加引號,他跟林萱僅有生物學關係,她的一半基因來自於他,除此之外,她跟他幾乎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說他跟林萱還有點關係的話,就是他給林萱留下了一個充滿痛苦與恐懼的童年。別人說起童年,總說金色童年,林萱想起她的童年,總是灰濛蒙一片。給她的童年塗上灰濛蒙色彩的就是告她的這個人,這個生物學或者法律上稱之為「爸爸」的人。
林萱是個敏感的女孩兒,從她記事起,她就感覺她家有點異樣,從來沒有別人家的其樂融融氛圍。爸爸總在外面賭,輸了就回來要錢,媽媽不給,他就動手打。有一回他回家要錢,媽媽說沒有了,他動手翻,在一個抽屜裡翻出一個錢包,媽媽撲上去奪下來,說那是一家人買菜的錢,爸爸左右開弓,在媽媽臉上扇,把媽媽扇得兩頰紅腫,頭髮蓬亂,媽媽握著錢包還是不放手,爸爸急了,拉住媽媽的兩個手指用力掰,竟然把媽媽的手指掰斷了。他趁機把錢包搶走,揚長而去。
媽媽號啕大哭,把家中一些安眠藥和所有能找到的藥混合起來,吞了下去。幸虧林萱放學回來及時發現,央人把媽媽送進醫院,才救回媽媽的一條命。媽媽從那落下胃病,經常痛得彎著腰,頭上直冒冷汗。
這個家再也維持不下去,爸媽就離了婚。
爸媽離婚以後,林萱心裡倒覺得輕鬆,再也不用看爸爸賭輸了錢回家尋畔滋事,吃飯時落一粒米,梳頭時地上落一根頭髮,走路時腳步重一點,看電視聲音大一點,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引得爸爸火山爆發,一巴掌把弟弟的飯碗打落,揪著林萱的頭髮把她拖倒在地。媽媽阻攔,他就破口大罵,什麼難聽的詞也能罵出來。
他從這個家中滾出去,家裡終於安靜了。
林萱他們住的是媽媽單位分給的一間房,從中間隔斷,前面做飯,後面做臥室,臥室中間拉了一道簾子,一邊是林萱和媽媽住,一邊是弟弟住。
離婚時說好爸爸出一半撫養費,他從來一分不拿,媽媽上門跟他要,被他一腳踹出來,媽媽再沒上門求他,自己打著兩份工,把林萱姐弟養大了。
林萱跟弟弟從小特別懂事,回家總是力所能及地幫媽媽做家務。
媽媽還不到四十歲就滿頭白髮,上公交車總有人站起來給她讓座。媽媽去世的時候不到五十歲,弟弟剛上大二。有人勸林萱去跟爸爸要學費,林萱不肯去,她本來保送研究生,她自願放棄了。她寧可自己掙錢供養弟弟,也不踏上那個名義上是她爸爸的人的家門。
現在弟弟結了婚有了孩子,林萱的女兒上小學了。她是一家公司的部門主管,年薪三十多萬,老公收入比她更高,年入百萬。他們住別墅,開寶馬,是人們眼中的成功人士。但是,林萱心中總有深深的遺憾——媽媽去世得太早,一點福都沒享。林萱經常想,媽媽要是活到現在多好啊,她會給她買很多很多東西,彌補她一生的辛勞。可是媽媽無緣享受了。
林萱怎麼也沒想到,她那個消失二十多年的爸爸竟會出現在她家門前,哀哀哭泣,說他現在一身老病,又無醫保,再婚養的兒子是個不肖子,把人毆成重傷判了刑。他哀求林萱看在父女面上,支付他的生活費和醫藥費。
林萱不肯答應,也不給他開門,他就賴在她家門前不走,又哭又鬧,還印了傳單,向人宣傳林萱不孝,置老父於不顧。
林萱的老公被他鬧不過,跟林萱說:咱們不缺錢,不如答應每月給他幾千塊錢,讓他趕快走開。
林萱不同意,她說,這不是錢的問題,我不能讓一個拋妻棄子的惡人得逞。
爸爸還是賴著不走,林萱警告無效,報了警。警察把林父帶走,林父就把林萱姐弟告上了法庭。
法庭認為,父親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係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隔斷,林萱的爸爸老邁多病,林萱姐弟有義務贍養他們的爸爸。
林萱早就料到法庭會有這樣的判決,一是法律上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二是像她爸爸這種老流氓,扔到社會上是社會的負擔,只能讓他的子女承擔起這項重負。
林萱寫好一張支票,甩到她爸爸面前,她爸爸像隻狗一樣趕忙撿起來。林萱說,這是我今年給你的贍養費用,以後我每年會給你,但是必須到公證處做好公正,以免你耍賴說我沒給。
我最後要告訴你的是,我給你錢養老,是出於對法律的尊重,不是對你的尊重,你這個人一文不值。當然,我也希望法律起到懲惡揚善的作用,不讓你這樣的惡人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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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和贍養應該是相互的,你沒有撫養為什麼要兒女贍養,法律為什麼總是這樣判定,就因為你生了孩子嗎?沒盡到父親的責任憑什麼要贍養費,這樣的法律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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