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是在酒吧認識的。
當時我剛出社會,而她是在一個小酒吧打工的美女大學生。
我想追求她,於是成了酒吧的常客。抱著必死的決心跟她告白,她居然答應了。
那時我在家小企業工作,工資很低,所以討厭為其他人出錢。嘴上說想省錢,但其實錢都花在一些滿足我虛榮心的事情身上。
而她覺得我是認真的想省錢,於是便提出同居的要求。房租各付一半,由她做飯,飯錢平均分擔。
自從她住進來後,替我做飯,打掃,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
可是我卻不知感激。
對工作不順,沒拿到績效獎金的我,她主動提出飯錢由她負擔。不知不覺,連房租也都是她在負擔。
我的生日禮物,我跟她說想要個高價的名牌表。她沒有半句話就送給我,然而她的生日禮物,我卻只是隨便送了她路邊攤的包包。
當時的我,從沒察覺她的金錢是從哪裡來的。
後來我知道時,我憤怒了。因為她是去酒店做陪酒工作,才有那些錢。
我非常生氣,因為我覺得她是在丟我的臉。本來想揍她,但她哭著說是因為要承擔我們的生活費跟禮物的費用,才去的。
想起我確實是在靠她生活,於是我也把拳頭收了回來。
現在想起來,當時她畢業正要找工作,晚上又要去酒店陪酒,肯定相當疲累。
然而我卻因為她拒絕晚上做情侶間的那件事,突然發飆,將光著身子的她趕出了門外,還對她施以拳腳,把她的行李丟出門外。
一小時後,我去開門,卻發現她早已消失不見。
那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之間真的結束了。
愚蠢的我只覺得全是她的錯,交了新的女朋友。
然而新女友根本比不過她,很快就分手了。後來我又陸續交了女友,卻沒有一個能夠比得過她。
等我已經四十歲了,才為此感到深深後悔,後悔當初怎麼沒有好好珍惜她。
有一天,單身的我百般聊賴地翻著報刊亭的雜誌,卻在裡頭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居然是她。
現在的她依舊美麗,雜誌上是她的專訪。
原來她已經成了有名的實業家,在酒店賺了不少錢後,又繼續進修,一面投資,最後完成了許多事業。
這時我才醒悟,她原本,就不是我能配得上的女人。
本來夠不到的高嶺之花,因為一時幸運而落到我手中,但我卻沒有好好珍惜,反而對她加以蹂躪傷害。
現在想起來,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時間。但我卻如此對待她,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對自己女友不溫柔的男人啊,希望你們看完我的故事後能夠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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