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今日頭條)
我和老婆經人介紹的,感情很好。婚後生了個女兒,日子甜甜蜜蜜的。老婆的單位有時候要上夜班。上個星期天,老婆下夜班回來的途中被車撞了。當場死亡。撞車的司機酒駕,負全責。各種賠償加一起一共賠了50萬,我們私了的。對於這筆錢一直沒有人說過什麼,要求過什麼。
我和老婆一直供房貸。我用了40萬還了房錢。剩下的存了起來。
事情過了不久,丈母娘經常打電話。邀我帶孩子去她家,說想孩子了。起初我也沒多想。這些事都是人之常情的。
但時間長了,丈母娘就直接說了。你帶著孩子也不容易,早晚也得再成家。你大姨子小紅也單身,還沒什麼負擔。你們倆年齡只差兩歲,主要她會對我外孫女好。如果你找了別人我還擔心孩子受委屈,苦了孩子。
大姨子,離異,天生不孕,各大醫院檢查都做了。最後還是不行。她丈夫家必須得傳宗接代。就這樣離了婚。一直和丈母娘生活著。
我一開始比較反對,心中有個結打不開。可是在家人的勸說下,相處下來。覺得大姨子這人也不錯。並且帶我女兒很好。有時候在我大姨子身上會看到老婆的影子。
不被世俗接受的我倆結了婚。新婚之夜大姨子和我說,你人好,老實,但有些事如果不說出實情感覺愧對我,那樣我們生活著也不快樂。
原來丈母娘及極力搓和我倆主要是因為賠償金的事。我把賠償金交了房款。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我。跟別人沒關係。如果我找了別人,那就是拿自己女兒用生命換來的錢和別人生活。女兒不是白死了嗎?其實如果我不娶大姨子,丈母娘就會起訴,爭取權益。
聽到大姨子訴說真相。我流淚了。我再婚的第一夜是個不眠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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