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10月18日下午在珠海市一家服裝店發生店員毆打顧客的事件,原來是馬先生陪同妻子購物,在店裡的時候馬先生想著進試衣間幫妻子拉衣服鏈,但遭到店員的阻攔,隨後更是遭到店員的毆打,而後警方介入調查事件,下面具體消息內容。
馬先生被打傷,血流不止
案發現場的試衣間
賠償協議書
諒解書
馬 先生從珠海市第二人民醫院出院。回想被打過程,他覺得很不可思議。10月18日下午3時多,馬先生與妻子到珠海市富華裡某服裝店購物,試衣間每間單獨隔 開,馬太太打算去試衣間試衣服,讓馬先生陪同進入幫忙,結果還未進試衣間,就被店員張某攔下。馬先生說:「我說幫我老婆拉完拉鍊就出來,結果他說『那別人 不被你看光了』。」聽聞此語,馬先生和馬太太都不高興。但馬先生聽後還是退了出來,讓女店員前來幫忙。
在 試衣間時,馬太太對著前來幫忙的女店員抱怨稱張某態度不好,「結果女店員表現很不耐煩,我就說我不想試衣服了」,於是,馬太太拿起衣服走出了試衣間。由於 感覺店員服務態度不好,兩人稱要找經理投訴這兩位店員,結果服務員張某過來就爆粗口,馬先生便指著張某說:「你怎麼能這樣?」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張某立刻 就動手了,等馬太太反應過來,馬先生鼻子已被打出血。
經過醫院檢查,馬先生被診斷為鼻骨骨折(粉碎性)、左眼球鈍挫傷、左眼瞼挫裂傷、左眼視網膜震盪、雙眼沙眼。醫生稱,視力不可能完全恢復,只能恢復八九成。馬先生說:「全程我沒罵一句粗話,也沒動手打他。」
店方:書面道歉,需走流程
事後,打人者張某被刑拘,張某父母與馬先生達成協議,同意賠償因打人產生的全部費用(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8萬元,馬先生則諒解對方的行為,並同意向司法機關出具《諒解書》。
馬 先生稱,「他們認為我和打人者已經簽署賠償協議,他們就不再負有法律責任。之前他們曾向我口頭道歉,我希望能出具書面道歉,他們拒絕了。我對該品牌店並無 主張經濟賠償,但希望能有個書面道歉。」馬先生認為,店員態度差且在店裡打人,店方卻沒有任何人勸架,店方存在管理缺失,「而且,他們給我的感覺是,客人 在店裡被打和他們沒什麼關係。」
該品牌店相關負責人稱,其確實負有責任,他們也在積極配合傷者進行賠償,並作了口頭道歉,「出具書面道歉需要和法務部溝通,確定是否合理以及如何書寫。如今整個事件並未完結,我們的內部調查也未結束,暫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