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54歲的男人在英國被判監禁21年,因為他強奸他的16歲的同性戀女兒.
為了保護著這個16歲小女孩的身份,所以這名男子的名字也不能公開.然而,大部分案件的可怕細節已經被揭示了.
這個女孩想要尋求爸爸的指導,但是她說的話卻激怒了他.
很顯然的,這個女孩向她父親出櫃,告訴爸爸她是個女同性戀者.
但這個父親不是和女兒好好地談論這個問題,而是做出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他襲擊他的女兒,還強奸了她.聽受害者說,她爸爸和她說他會這樣做是為了向女兒證明"和男人愛是比女人爽的".
他在強奸她之前還打了她
很幸運的,這個小女孩非常有勇氣向警察尋求幫忙.
逮捕小女孩爸爸的警察對她爸爸的反應感到奇怪.因為她的爸爸覺得他做的事情完全沒有錯.
他對強奸女兒的事情一點悔過都沒有.
在Warwick Crown Court的法官 Andrew Lockhart對著男人強奸未成年女兒的罪行做出了總結.他說:
「當一個小女孩,她發現她自己是同性戀,同時也對自己的性別感到掙扎.她決定告訴你,但是你卻無法控制你的憤怒.你還決定強奸她,想讓她知道和男人愛比女人好."
法官也指出:
「這起強奸是一種侮辱.而且這是對同性戀來說是一種歧視."
這個法官對這男子完全沒有手下留情
這件事也揭露了另一件事,就是這個男子也性侵了她的大女兒.事件是從她11歲開始.過了這麼多年,她總算能離開家裡了. 她的爸爸對她造成了很多心理傷害,因為他的女兒覺得她自己激怒了他才這樣對她. 她以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的妹妹身上所以才沒向別人說出這件事.
新聞並沒有透露他們媽媽的資料.她決定把這件事說出來的原因是為了幫她的妹妹作證.
當然,法官說他的大女兒的證詞加強了他們變態的父親的罪行.法官對這個男子說:
「聽聽看她心裡的內疚感,因為她覺得她離開了家才會導致妹妹發生了這件事.但是她現在出來面對你就是對你的罪行最強的證據了.你一定會受到應有的制裁."
這個男子的大女兒幫她的妹妹出庭作證
如果這個男子能較早得到應得的報應,那麼同性戀的女兒和她的姐姐就可以避免這些痛苦了.這個男子也被懷疑是其他強奸案的嫌疑犯.因為某些原因,他逃過了這些罪行.這些受害者可能因害怕所以沒有追究下去.
英國的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贊揚法官的決定.這組織說:
「這些受害者經過這些事後還能有勇氣說出整件事,真的是讓人覺得敬佩.也確保壞人能得到應有的制裁.她們現在很需要所有人的支持來繼續過她們以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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