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周星馳纏戀13年!富家女幫賺數十億「卻因7千萬翻臉」 分手後「天價打官司」8年結果出爐
1962年出生的周星馳,今年已經60周歲了。
歲月已經在他的臉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他已經老了。
很多人都替星爺可惜,覺得他這一輩子沒有結婚,沒有生下一兒半女,也沒有人來繼承他的電影事業。
這麼多年以來,很多周星馳的粉絲,最想聽到的消息,就是「周星馳大婚」。
但是從一個女性角度而言,周星馳並非一個良配。
在周星馳成名以後,他也交往過不少女朋友,其中有一些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女星,這些人都沒能拿下周星馳。
這就證明,在感情的世界里,周星馳或多或少存在這一些問題。
與一個「無厘頭」談戀愛,其實沒有大家想想的那般快樂,甚至可以說是有一些「無厘頭」,於文鳳跟了周星馳十三年。
依舊沒能拿下周星馳,為了結兩人的這段感情。
於文鳳不惜花費1800萬的高額律師費,來「買」一個答案。
一、
在香港有一個叫蘭桂坊的地方,類似北京的三里屯和王府井,聚集了不少酒吧和餐館,周星馳非常喜歡這個地方,他的私人生活,很多都選在這個地方。
比如騎單車、泡吧,以及與女友約會。
也正是如此,這個地方常年有狗仔在這裡蹲點,以便能拍到一些關於周星馳的獨家新聞。
1998年11月初,周星馳以「蒙面俠」的造型又一次來到了蘭桂坊騎單車,同行的還有一位女士,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於文鳳。
然後關於周星馳戀愛的消息曝光了,但是他自己澄清說這人只是「好朋友」。
月底,周星馳與於文鳳在蘭桂坊的「鏞記」餐廳吃飯。
吃完飯出門的時候,「不巧」遇到了記者,本來挨著緊密的兩人,像彈簧一般彈開,這樣欲蓋彌彰的做法,反而讓人確定了兩人的身份。
而於文鳳的身份也被人扒出,此人原來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而是大有來頭。
於文鳳的老爸叫於鏡波,他十分了不起,一手創造了香港建設集團,身價超過三十億,於文鳳正是他的小女兒。
於文鳳還有兩個哥哥以及一個姐姐。
這四個子女可以說是於鏡波的驕傲,每一個都取得了非凡的成績,都有自己的事業,而且做得都十分不錯。
大女兒是「東海堂高級麵包西餅專賣店」的大股東,大兒子繼承了於鏡波的事業,成了公司高層,自己手裡還掌握了一家上市公司,小兒子則創辦了自己的公司。
如果沒有意外,於文鳳也會像自己的哥哥姐姐一樣,會締造屬於自己的商業帝國。
然而,她愛上了周星馳,所以她的命運也發生了改變。
二、
2002年,於文鳳正是入主周星馳的公司,主要負責財政大權,每個月能拿2萬塊的酬金。
2萬塊可能對普通人來講,這樣的薪資水平已經十分不錯了,但是對於於文鳳這樣的家庭來說,只是九牛一毛。
所以在進入周星馳的公司前,於文鳳的哥哥就勸說過她:
「你去他那裡,在這段感情中,你告訴我你能得到什麼?」
愛情當然不能用物質衡量,但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如果單講感情,那麼又顯得過於天真,或者是為了說服哥哥,於文鳳還是要在周星馳那裡得到一個承諾。
2002年聖誕節前夕,周星馳想要送給於文鳳一輛單車當禮物,當他問於文鳳可好的時候。
於文鳳回答:「我不喜歡單車,我只要我給你投資物業利潤的百分之十。」
當時兩人正處於熱戀期,又是在浪漫的星夜,周星馳非常痛快地答應了,為了表示信任,這一條並沒有寫進合同。
彼時的二人誰都沒想到,這一句承諾,將會在未來讓二人對峙公堂。
於文鳳月確實厲害,為周星馳賺了不少錢。
兩人在一起的十三年,周星馳身價倍增,於文鳳居功至偉,不過即便如此,兩人最終還是沒有走到最後。
2010年10份,香港媒體報道於文鳳與周星馳分手。
她更是被人拍到與廖創興銀行的太子爺廖堯城一切逛街的照片,看來於文鳳也徹底對兩人的感情死心。
不過據當時的香港媒體報道,兩人並沒有交惡,於文鳳還是照常去周星馳的公司去上班。
兩人之間的關係,也從情侶轉變成了合作夥伴。
三、
如果真是這樣到也沒什麼,能夠好聚好散對曾經深愛過的人來講,也算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情。
可惜,痴纏了13年的兩人,最終還是以非常爭議的方式收場。
原因就是因為當年周星馳承諾給於文鳳的那百分之十的分成。
在於文鳳成為周星馳財務顧問的時候,確實為他賺了數以億計的財產,而周星馳前前後後也給了她一千多萬。
但是於文鳳最後還是把周星馳給告了,向他索要7000萬的傭金。
並且還十分高調地宣布,自己是「周星馳前女友」這個身份,同時還曬出了兩人之間的秘密賬簿:一處價值高達8億元的物業。
2004年,周星馳以3.2億的價格拍下「天比高」地皮。
2007年,於文鳳通過努力,終於從香港政府拿到了香港政府的改造批條,與另外一家公司合作,在這塊地皮上建造了四棟獨立的豪宅。
分別為普樂道10號、12號、16號以及18號。
除了12號周星馳自己居住之外,另外三棟先後被出售掉,大概賣掉了十五億左右,等到了兩人分手的時候,12號豪宅的市場價格已經達到了8億港元。
按照兩人當初百分之一的約定,周星馳只給於文鳳1000萬顯然有一些不合理。
四、
兩人之間的官司打了長達八年之久,最終在2020年,兩人正式對峙公堂。
兩人都花大價錢請了豪華律師團,經過一番唇槍舌戰之後,最終於文鳳敗訴了,因為周星馳方面提出了兩個重要的觀點。
第一:給於文鳳那一千萬不是傭金,而是周星馳的贈予。
第二:「百分之十」的口頭協定,只是當時周星馳熱戀時候的情話,類似於「寶貝,我一定給你把天上的星星摘給你」,所以不具備任何的法律效應。
無論是感情,還是官司,於文鳳都輸了。
13年感情,8年官司,花費了1800萬的高價律師費。
她終於給自己爭取到了一個答案,值與不值心裡早就已經明了。
於文鳳雖然敗了,但是輸得很體面。
在開庭當日,於文鳳打扮得體,一身白色制服裝制服裝,乘坐豪車出席,整個人顯得自信而又大方。
反觀周星馳的低調則有一些「狼狽」:被大量記者圍堵,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
更有趣的是兩人在打完官司兩個月以後,於文鳳就與廖堯城註冊結婚了。
五、
在電影界,周星馳是個好演員,甚至可以說是一個神話,他一手締造了喜劇片的輝煌,但是他絕對不是一個好的結婚對象。
事實上,在於文鳳之前,就有很多女星給出了答案。
其中,星爺最在乎的羅慧娟給出的答案最為標準:他是一個痛苦的人,永遠都會為了工作,所以你跟他相處一定要有耐心.......
而「耐心」都有一定的保持期,一天、一個月、一年、十年,每個人忍受的期限不一樣。
但是總有耗盡的一天。
羅慧娟曾經與周星馳地下戀三年,兩人一度到了結婚的地步,當羅慧娟向周星馳求婚的時候,他反而說了句「你神經病啊」,從而讓她耗盡了耐心。
朱茵應該是周星馳所有女人中,最令人可惜的一個。
但是那段感情,對她來講並不快樂,有兩三年的時間,她都在眼淚追憶中度過.......
很多人都看到了周星馳神話的一面,很多女人也是抱著體驗神話的心態去的,最後都是遍體鱗傷地離開。
可能最初的周星馳,沉迷於自己的事業中,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而等到他發現的時候,已經老了。
所以,在接受柴靜採訪,在提及結婚這個話題的時候,周星馳非常的消極:但你看我現在這個樣子,還會有機會嗎?
有的時候,真的不希望周星馳的電影那麼精彩。
或許他就不會那麼拚命地拍電影了,他也能早一點醒悟,或許他現在早就已經結婚,還有了自己的孩子,不會像現在這般孤獨。
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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