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一下罰8萬元 德青年小硫球潛水涉摸海龜被捕
外出旅遊,要謹守當地環保規定~
近年來小琉球海洋生態復育有成,已發展成為台灣屏東地區熱門的旅遊景點,吸引不少人前往潛水,不過一不小心或會觸發當地法律!一名未成年的德國青年日前與家人到當地旅行,潛水時看到一隻海龜游經,青年一時好奇下伸手觸摸。而該幕剛好被拍下,他最終因觸犯了當地的野生動物保育法,被帶回警署調查,面臨最高罰款30萬元新台幣(約7.6萬港幣)。
當地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表示,事發在10日下午2時許,透過網路巡查,發現有遊客在社交網站發布小琉球美人洞,有潛水客騷擾海龜訊息。當局根據照片地點前往追查,15分鐘後,就在美人洞沙灘發現騷擾海龜男子,隨即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並同步協請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判定照片中之海龜品種,經確認為保育類「綠蠵龜」。
依據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將可由主管機關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6萬元以上、30萬以下新台幣(約7.6萬港幣)。
來源 source: http://www.bastillepo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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