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 貪財…
過年期間是大家最愛買彩券試試手氣的時期,但是平常不買彩券的人,可能會因為一時看錯,沒發現自己中獎,而不小心丟棄了中獎彩券。一位拾荒老人在彩券行門外的垃圾桶意外找到5張中獎彩券,但是卻也因此給自己惹上了無妄之災…
▼南投草屯一名曾姓拾荒老人去年2月趁住家附近「惠得億彩券行」騎樓垃圾桶撿走316多張刮過的彩券,沒想到其中竟然有5張中獎彩券。事後,他欲向惠得億彩券行領彩金共5400元,卻遭老闆娘提告竊盜。
▼老闆娘表示去年2月24日,曾老先生持5張中獎彩券兌領5400元,她覺得怪怪的,在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當天上午7點,曾老先生在彩券行營業前,拿走放在騎樓櫃檯與店門之間綠色塑膠桶及回收袋內客人已刮過的彩券,再向她兌領彩金,因此怒告曾翁竊盜。
但老翁否認「偷」彩券,他說因當天彩券行沒有開門,發現門外一個綠色垃圾桶及回收袋內有刮過的彩券,認為應該是無主物,才「撿」走彩券。
▼一審南投地院認為業者以販售彩券的櫃檯及木板、花盆等物品,在騎樓圍成ㄈ字形,並將塑膠桶及回收袋放在裡面,已有內外區隔,因此採信店家的說法,依竊盜罪判曾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但在曾老先生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曾老先生是在店外拿走回收袋及垃圾桶內「已經刮過的彩券」,確實可能是顧客刮中但疏忽而丟棄,因此改判曾男無罪定讞
律師林琦勝也表示,若彩券行認為沒有要丟棄彩券的意思,以不當得利為由向老翁求償,可能很難,因為高分院刑事庭法官已經判定彩券所有權不屬於彩券行所有,且一般人的觀念是丟在垃圾桶就是丟棄、拋棄所有權意思,就算想民事求償也很難成功。只能說這年頭「公益」彩券行一點也不公益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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