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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警察與您的權利:遇到警察濫權怎麼辦?花三分鐘讀完 對您很重要 _-,

曾經,你被警察截停,你不知如何是好。如果你沒有過這個曾經,好吧,你將來一定會有的。相信我。所以,用三分鐘看這個簡報,簡單認識自己的權利和警察的權限,知 ...


曾經,你被警察截停,你不知如何是好。如果你沒有過這個曾經,好吧,你將來一定會有的。相信我。

所以,用三分鐘看這個簡報,簡單認識自己的權利和警察的權限,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這很重要。

~~~警察證:分辨警官~~~

大家應該知道警察拿的不是身份證而是警察證吧~ 警察證有不同顏色,而這些顏色能幫助你分辨該位警員的身份。

藍色 - 高級警官(Inspektor或以上的警官)

黃色 - 普通警察(Inspektor以下的警員)

白色 - 援助警察(例子:駐守BSN銀行的警員)

紅色 - 遭停職的警員

遇上藍色與黃色警察證的時候,警員們可以是穿著制服或是便裝,他們任何人都有權查看你的身份證,並要求你配合案件調查。

我們應以禮相待,如稱唿他們為「Encik」,儘量實現警民合作,但不必低聲下氣,因為眾生平等,誰也不比誰低下。

遇上白色警察證的時候,只有兩位以上,身穿制服的警員可以查看你的身份證;若是只有一人,或只穿便服,他們無權查看你的身份證。老規矩:眾生平等,以禮相待,警民合作。

遇上紅色警察證的時候,由於有關警員已經遭停職,他們僅是公民,無權執行警察任務。他們無權查看你的身份證。

照舊老規矩:眾生平等,以禮相待,不必冷嘲熱諷。

~~~真警,假警,傻傻分不清楚~~~

問題來了。

遇上穿著挺拔制服的警察,看了他的警察證,他還有可能是假警察啊!假警猖獗,大家應如何識別真警與假警呢?

禮貌要求警員出示警察證若是紅色警察證,大可不必理會,說聲「再會」就走;但若是遇上其他3種顏色的警察證, 請看步驟2。禮貌詢問該警員隸屬哪個警局,撥電話到警局查證我們可以記下警員編號,撥電話到有關分局詢問該名警員正在當值。若是該名警員不願讓你撥電話查證,甚至大聲凶你:「你為什麼要查我?我抓你去坐牢的啊」,怎麼辦?記下他的編號,冷靜回應:「請問你現在是在威脅我嗎?」 實戰經驗是:他們通常會配合,讓你撥電查證,不然你就要小心那是假警了。記得,你有保護自己的權利。別怕強權,別怕惡人,冷靜禮貌的應對。確認警員身份,儘量配合警員要求你可以提供警員你的名字,身份證號碼,駕駛執照,Roadtax文件等。警員要求你就某案件協助調查如果可以的話,要求黑紙白字書面通知,表明你只是***協助調查***情況許可之下,你應該配合協助調查案件。但如果你覺得身體不適,你有權以之為理由,拒絕協助調查。通知家人及朋友你到警局去協助調查,確保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你進入警局後下落不明的事件。你有權利要求律師陪同你協助調查。警員要求入屋搜索警員如要進入公民產業(如: 住家)搜索,他們需有一紙授權書(Warrant,亦即港劇說的「搜查令」)。但有三個例外,警察不需授權書就可入屋搜查:懷疑藏毒,懷疑聚賭,懷疑有謀殺案有關。警員若是需要帶走任何你的東西作為證物,記得做記錄,以免日後東西不見。警員要求搜身男警員搜男性,女警員搜女性。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先把自己身上的東西空出來,清空身上所有能放東西的口袋,再進行搜身。你絕對有權拒絕裸體搜身的要求。遇上路障檢查 (Roadblock)半夜遇上Roadblock,我也很怕是假警察真打劫。警察設路障檢查車輛,通常會有一盞閃爍的藍燈,以及一面白板寫著:「Pemeriksaan Polis」。

~~~我被逮捕了???~~~

如果藍色與黃色警察證的警察要求你跟他回警局(或任何你覺得不合理的要求),怎麼辦?冷靜,先確定有關人士確實是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的一員嗎?若不是,請馬上報案,幫助杜絕假警。若是,請看以下步驟:

禮貌詢問有關警員:「請問我是被逮捕了嗎?」(Adakah saya telah ditahan? )若他回答「不是」,恭喜你,你可以選擇不配合他,跟他回警局等等。若是,禮貌詢問自己犯了什麼錯,在什麼罪名下被扣留。禮貌要求會見律師和家人你有要求見律師和家人的權利。在被捕時儘快通知家人和律師,避免進入警局後無法與外界聯絡的困境。不要簽署任何不明文件你可以簽署口供紙,但不管受到任何人的威逼利誘都好,不要簽署任何不明文件。因為那很可能是非常不利你的文件,如:放棄得到律師的權利,認罪聲明 ……作口供: 儘量抄下自己的口供,簽名前先檢查警員的口供書看看是否有出入,確定無誤才簽名,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錯誤和誤會。面對警員的問題,你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你可以只向警員提供你的名字,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其餘問題,你可以選擇保持沉默,告訴他們:「我會在法庭上作答。」(saya akan menjawab di mahkamah. )

~~~我會被扣留多久?????~~~

警方最多可扣留嫌疑犯24小時,24小時之後必須帶上推事庭。然而,警方有權利延長扣留時間:

輕等罪名:最多能延長4天+3天 >>>最多7天 嚴重罪名(如強姦或謀殺):最多能延長7天+7天 >>>最多14天

也就是說,最多7天或14天內,扣留的嫌疑犯必須被帶上推事庭面對法官呈情。扣留期超過14天,屬於違法行為。~~~走,到警局報案去!!! ~~~

「報案到底有沒有用?這麼小事,不用麻煩去報案啦~」 這樣想,就錯了!

報案,可以幫助警員抓到歹徒,可以給你出一口惡氣。即使抓不到壞人,還是請你去報案吧!讓他們知道罪案天天在發生,每時每刻都在發生!別讓我們的高官顯要拿著錯誤的報告說「罪案率下降,馬來西亞的治安很好啊!!!」可是,你知道該怎麼報案嗎?報案,首先就得往警局去!除了武吉阿曼總局,你可以在全國警局分局報案。(車禍案件須到Balai Trafik去報案)警局和快餐店一樣,都是24小時服務的哦!報案程序:

向當值警員提供身份證號碼,告知案發經過在這個過程,儘量簡單敘述案發過程,因為在這一關不會有任何記錄,你會浪費唇舌虛擲光陰。得到報案紙號碼 / 調查官號碼(No. Laporan Polis / No. Pegawai Penyiasat)這一關是最要緊的。你一定要拿到***調查官號碼(nombor pegawai penyiasat)***,因為就是這位調查官,他會跟進你的案件,你必須知道他是誰。若是當值的櫃檯警員沒有給你這個號碼,你一定要問他,一定要拿到這個號碼。***據說有的人報案時因為不知道,沒拿這個號碼,過後毫無下文。會見調查官你會見調查官詳細告知案發經過等細節,協助警方破案,降低犯罪率。

為了讓高官們知道治安有多差罪犯多猖狂,請你遇上罪案的時候,不要嫌麻煩,報案去吧! 我們有能力一起讓這個社會變得更美好。把馬來西亞變成更安全,更舒適,更讓人放心居住的國家吧~

~~~遇上警察濫權,怎麼辦?~~~

樹大有枯枝,哪裡都有害群之馬。警察濫權事件時有耳聞,如果你遇上了呢?謹記,遇上警察濫權或者暴力對待你,千萬不要以暴制暴,他打你1拳,你還他3拳。不管原因為何,毆打警員都是重罪。你應該做的是:

記下濫權警員的名字和警員編號,事發地點和經過等細節。如有必要,到醫院去驗傷。 你可以選擇電郵總警長做出投訴。 最有效的方法是:到警局去報案。警察濫權亦屬違法行為。

~~~美好的期許~~~警察是一份相對長時間高危險低薪金的工作,這年頭,誰都不容易。好警察為人民服務,叫人佩服欣賞!於是,我們尊敬警察敬佩警察,感謝他們為國家和人民所付出的汗水和辛勞。但是,總有害群之馬,破壞警隊紀律,破壞公眾對警察的正面觀感。我們合作來揪出這些人民公害吧~ 讓警察重新變成讓人尊敬欽佩的人民保姆,讓他們的付出和努力都被看見!我們享受公民權利,亦有公民責任!一起行使我們的權利和責任,監督當權者的行為,愛護我們的國家,讓她變得更好更好吧!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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