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如果某天「剩下孤身一個人」 就按「這11點做」晚年舒心
我今年58周歲了。老伴兒比我大幾歲60出頭。儘管年齡相差不大,但是我感覺身邊健在的還是老太太多老頭兒少,說明還是女人更長壽一些。
人生本來就是一個人的旅程,所以早晚都會剩下一個人的,我在想,如果將來的某一天老伴兒走了只剩下我一個人了,我就按以下的想法去做:
我不會請住家看護
目前我一個月的退休金是1萬塊錢。再過個10年8年,也就能漲一些,到那個時候退休金可能就1萬五千塊錢,就這點兒錢,隨著物價這麼瘋漲,想請住家看護,那是不可能的事兒,肯定不夠的。
再說了,我的性格也挺古怪的,我不希望陌生人出現在我家裡,在我面前晃來晃去的,總感覺著自己不自在,覺得沒有安全感,所以我是不會考慮請住家看護的。
我不進養老院
養老院分兩個檔次,有高檔次的和普通的養老院。
那些高檔次的養老院可能一個月都要4萬塊錢以上的,就像我這退休金不多的人那都是奢望,根本就住不起的。
想住我只能住最普通的幾個人一個房間的那種養老院,要真那樣就真的沒啥意思了,看護根本都不把咱當個人看,整天呼來喝去的,一定會覺得更憋屈。
我大姨的最後十年就是在養老院里度過的,我親眼目睹了大姨的養老院生活。
一個房間里住著4個人,地上每個床頭放一個馬桶,到時間點了,看護就進來把老太太從床上拖下來,放到馬桶上,方便完了之後再給拖到床上的油墊子上。
到飯點了拿著飯進來喂你幾口,你要是說不吃了,人家立馬拿著走了……
看著覺得進了這裡的老人都不當個人待,都趕不上有錢人家養的寵物。
所以,想一想我覺得真的很後怕的,所以我不會考慮去養老院的。
我也不會去兒子家生活
人老了毛病就多了,疾病也逐漸的悄悄的上身了,腿腳也不靈活了,頭腦反應也慢了,衛生也跟不上了……這些都會帶來生活上的各種不便。
人老了,當自己都討厭自己的時候,難保別人不厭煩你。再說了,現在孩子們的工作壓力都挺大的,老了沒有勞動能力了,不能幫忙做家務了,就更不能住在兒子家裡,整天像個廢人一樣坐著等著兒子照顧咱的吃穿住行,這是絕對不可能的,給兒子添麻煩不是我的風格。所以,我是絕對不會去兒子家住的。
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冷飯冷盤好吃,冷臉子難看。
老了老了一定記住就守住自己的老窩,好壞都自己過。孤獨終老是每個老人最終的結局。
我更不會找個老伴兒搭夥過日子的
因為這種重新組合的兩個老人沒有任何感情基礎,彼此都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其實就像我哪怕是企業退休的也有3000來塊錢的退休金,滿足自己的日常開銷綽綽有餘。
因為,到那個年齡段了,吃,吃不了多少,喝,喝不了多少的,衣服有幾件穿著就夠了,醫藥費還有醫保報銷……那自己的錢夠花又不圖男人的錢,那幹嘛還要找個老伴兒呢?還要每天去伺候他的衣食住行,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我是不會做這種蠢事的。
再說了重新組合的家庭經濟上搞不清楚,大多數最後不歡而散的原因都是因為經濟上說不明道不白的。
因為兩個人都有各自的孩子,都各藏各的心眼兒,都想把錢往自己孩子身上划拉,那你說這種兩個人有勁兒不往一起使,各懷心計的日子,這還叫生活嗎?
所以這種日子肯定過著會很累的,我是不會去平白無故的去受這個罪的。
要培養我自己的興趣愛好
人老了,只是說退休了離開了工作崗位而已,但是這一輩子的興趣愛好不能丟。像我一輩子就喜歡運動,喜歡做操,每一天跟那些老人家去廣場上做做操,聽聽音樂,就覺得是一種享受。
要不就安安靜靜的讀讀書,聽聽小說,也會覺得生活過得很愜意,越來越有滋味兒。
小病從醫 大病放棄
如果平時有個頭疼腦熱的,我一定會抓緊時間趕緊去醫院檢查一下,爭取早期發現疾病早期治療,我不會讓它拖成大病,拖成重病的。
但是即使這樣,隨著年齡的增長,生病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將來有一天我得了大病,重病,我是不會做無謂的搶救的,我會選擇直接放棄。
既然這病都治不好了,那還治它幹嘛呢?沒必要去花錢買罪受,到頭來還不是人財兩空。
無論高官厚祿,還是平民百姓,最終的結局都是一樣的。有生就有死,看淡生死,順其自然,隨遇而安!
幹活請鐘點工 吃飯叫外賣
如果年齡越來越大了,幹不了重活了,那也沒關係,可以請鐘點工來幫忙。吃飯不想做可以叫外賣。
現在生活多便利,只要咱手裡有錢就沒有買不到的東西,沒有辦不成的事兒。
所以這些統統都不是事兒,壓根兒就不用放在心上,不用糾結,車到山前必有路。
守住老窩兒
自己能動彈的時候,就守住自己的老窩,自己做飯洗衣服做家務,想幹啥幹啥,想吃啥吃啥,想喝啥喝啥,想躺就躺,想睡就睡,自由自在,隨心所欲。
不進ICU 不插管 不做無謂的搶救
到生活不能自理那一天,如果自己已經神志不清了,那就無所謂了,由兒子去處理吧。
不過我早就跟我兒子說過,如果將來有一天,我真到了已經糊裡糊塗,神志不清,大限已到的時候,如果不想我在家裡走,可以去醫院,但是千萬不要進ICU插管搶救。
我本身就是醫生,我知道那些管子硬生生地插到身體里是該有多麼遭罪。既然都沒有意識了,還做這無謂的搶救幹啥?多活幾天和少活幾天意義何在?所以我不想遭那個罪,順其自然就好。
人這一輩子,一定要把生死看開,早晚都是那麼回事兒,每個人的歸宿都是一樣的,再風光的人到最後也逃脫不了死亡,所以看開看淡,人活著就是活個過程,結局都一樣。
後事從簡
至於後事越簡單越好,不要大張旗鼓,大操大辦,更不要通知親戚朋友。因為人都沒了,讓大家來又有什麼意思呢?見不見這一面我也不知道了,毫無意義的。所以就不要整那麼麻煩了。
孝子床前一碗水,勝過墳頭萬噸灰。只要我兒子在我生前的時候孝順懂事,我就知足,死而無憾了。
不買墓地
我也不想買墓地,不用浪費那個錢,試想一下n年之後,晚輩兒還記得咱是誰嗎?所以真的沒有必要買墓地,死了死了,一了百了。
我也不想留什麼骨灰盒,我就覺得直接撒到大江大河,讓我的靈魂可以隨流而去到處旅行……
可是有人說這是犯法的,那要是犯法的就乾脆算了,啥也不要了,就直接扔到火葬場那裡就得了,其實人都沒了,這把灰兒放哪裡都無所謂了。
友友們你們說說看,我以上這些決定合適嗎?
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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