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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銀行卡被盜刷19萬!男子做了4件事,銀行不得不全額賠償! _-,

銀行卡被盜刷19萬!男子做了4件事,銀行不得不全額賠償!
銀行卡在身邊,卡里的存款卻不翼而飛!上個月,揚州市區的陳老闆莫名其妙就攤上大事了!陳老闆夫妻倆平常以賣燒餅為生,每天早出晚歸,好不容易才向銀行卡里存了 ...


銀行卡在身邊,卡里的存款卻不翼而飛!上個月,揚州市區的陳老闆莫名其妙就攤上大事了!陳老闆夫妻倆平常以賣燒餅為生,每天早出晚歸,好不容易才向銀行卡里存了3萬8千元,可一夜之間存款消失的無影無蹤......

辛辛苦苦的血汗錢突然血本無歸,陳老闆封了銀行大門實屬逼不得已!可即使這樣也未必能夠挽回全部損失!那麼,銀行卡被盜刷我們應該怎麼辦呢,不妨看看下面的案例,只需一招,銀行不得不全額賠償!

在西安出差的大連人李先生髮現自己的一張銀行借記卡被人在山東臨沂市盜刷近20萬元!李先生當即報警,並且他立即做了這幾件事,最後銀行全額賠償了損失!趕緊學起來!

2014年3月的一天,在西安出差的大連人李先生髮現自己的一張銀行借記卡被人在山東臨沂市盜刷近20萬元!根據簡訊提醒,這張卡在山東臨沂市某商行劃款兩次,合計19萬元,同日,又於ATM機取現四次,數額合計4000元。

事發突然,但李先生接下來很冷靜地做了這些↓↓

第一步:李先生立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

第二步:並於當日用其隨身攜帶的該借記卡在一家銀行陝西分行向該卡中存款100元,在另一家銀行陝西分行從該卡取款100元。

第三步:之後,李先生又趕到臨沂市向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報案,該局受理此案後出具受案回執,該案正在偵查中。

第四步:隨後,李先生將某銀行訴至法院請求銀行向其賠償194000元。

法院判決

銀行承擔舉證不能法律後果

原審法院認為,李先生在某銀行辦理了借記卡,雙方形成了儲蓄存款合同關係,該儲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案外人持偽造的銀行卡通過ATM機、POS機交易系統多次交易,說明被告製作的銀行卡存在其真偽不能被ATM機和POS機識別的缺陷,被告未能履行保護儲戶存款安全的義務。

某銀行提出其已盡到保障儲戶安全的義務,卡被盜刷責任在李先生,但其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某銀行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故對李先生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某銀行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日前,大連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發現被盜刷要證明真卡在手

如銀行卡被盜刷,當事人首先就面臨如何證明銀行卡被盜刷的事實,本案中李先生的做法值得借鑑。

首先,當事人應保存銀行發送的簡訊提醒;其次,應找最近的銀行在最短的時間使用自己辦理的銀行卡進行存、取款操作,以此證明該銀行卡在被盜刷時真卡在當事人手中;進行完上述操作後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這樣在向銀行主張權利時才有據可查。

此外,一般這類案件銀行都會主張因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根據「先刑後民」的原則,案件應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銀行的這種主張其實並不能成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十條的規定,此類民事案件可以獨立於刑事案件受理和審理。

需要說明的是,銀行卡的操作離不開兩樣東西,第一就是需要有銀行卡,第二是必須要有正確的密碼,如果銀行舉證證明了當事人存在泄露密碼的事實,那麼當事人就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因此在使用銀行卡時一定要保護好密碼,在公共場合及與別人談話、交流及上網聊天時也應儘量避免將密碼泄露,以免留下隱患。

為機智的李先生點ZAN,讓大家又學到了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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