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各界一直致力於反對家暴,沒想到最近,俄羅斯竟然批准了一項「減輕家暴處罰」的刑法,認為受暴者的骨頭沒斷,施暴者就不算重罪。這項法案一出,立刻引起輿論譁然。
▼新的修正案表示,男性毆打配偶和小孩,如果只是造成瘀青、流血等傷勢,而非嚴重內傷,比如內臟破裂、骨頭斷裂等等,只要施暴者一年內不再犯,就不列為重罪、不適用最重刑罰。施暴者只要處以15天拘役,或者罰款3萬盧布(約新台幣1萬5000元)。如果一年內累犯,則最多判刑2年,罰款最高為4萬盧布(約新台幣2萬元)。
這項法案已經通過,並送交普丁批准生效。支持該法案的議員們振振有詞,認為這樣做能夠捍衛家長教育自己小孩的權利、減少國家對家庭事務的干涉。他們覺得這不是在損害受暴者的權力,畢竟「嚴重的家暴還是會負刑事責任」嘛。
▼為了給當地女性灌輸「家暴正常」的觀念,知名報紙《真實報》竟然撰文稱:「科學報告指出,遭毆打的老婆應該對自身的瘀青感到驕傲,因為生物學家說,這些被毆打的女性更容易生男孩 」。還有人提出了俄羅斯的古諺:「如果男人打你,那代表他愛你」。
▼俄羅斯當局草率通過這項修正案後,人權組織表示:「俄羅斯女性不敢談論家暴。由政府界定瘀青和骨頭未斷的區別是件非常危險的事。家暴很少只造成瘀青,通常會造成更可怕的傷害。」
法律保護的不是受暴者,而是施暴者。犯罪成本這麼低,以後那些飽受虐待的女性難道要為了這份「痛苦的愛」,咬牙忍受嗎?這也太恐怖了。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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