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外型甜美,在反服貿學運期間因一張正妹照受到關注一夕爆紅,後 又傳出騙離婚、被包養,去年12月又被周刊踢爆是高級援交妹,開價一次10萬元!對此, 劉喬安一狀告上法院,昨天開庭。而今天早上《壹周刊》登出多篇事發前、事發當天和事 發後與劉喬安互動的過程,表示需要以正視聽。
據《壹周刊》報導,該刊記者當時喬裝成援交經紀人和劉喬安交涉,今天還貼出多則LINE 對話截圖,截圖中可以看到,劉喬安主動詢問:「客人年紀?有什麼要注意的?我能放音 樂主動幫他嗎?」還問客人國籍、以及是否有癖好、當天穿衣服的風格等,自己也說因為 是第一次合作,所以比較「囉嗦」。 而當天的設局偷拍結束後,劉喬安也被拍到離開飯店時的樣子,《壹周刊》表示,並沒有 任何照片顯示劉喬安是崩潰大哭的離開,反而看起來很從容自在,且她離開後坐上的士來 到松山區另一棟大樓,也和她說事發後去接送女兒的情節不符。劉喬安之後不滿被當成酒 店妹,傳LINE給記者,說自己還特地去花錢洗頭,卻只得到車馬費2000元,「我希望你可 以這周補我一個客人」。
之後該篇報導在出刊的前一天,《壹周刊》記者在劉喬安的要求下,前往劉家問她回應, 而記者也用錄音、錄影的方式,還原當天的訪問內容,劉喬安向記者承認自己有援交,並 苦苦哀求,強調她不能認,最後記者讓劉喬安回應:「你們認錯人了,那個人不是我。」 做為她對援交事件的回應。 但之後劉喬安又致電《壹周刊》,希望回應內容改成:「只是去賣酒。」劉喬安還說:「 我是問了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後,議員教我這麼說的。」壹周刊特別將報導內容改以「接獲 爆料影片」的方式撰寫。報導出刊後,劉喬安透過臉書、聲明等方式,一再說謊否認援交 ,最後對周刊提出告訴。今天《壹周刊》的反擊,讓該起事件又再次成為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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