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酒吧遇18歲女!婚後18年發現「兩個女兒都不是親生的」妻竟讓他繼續撫養 丈夫崩潰「做出這樣的抉擇」
28歲男子在酒吧遇到18歲女子,兩人情投意合當即一起回了家,女子懷孕後兩人生活在一起。18年後,男子發現,養育了17年的女兒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女子卻說,你們父女感情很好,你繼續撫養吧,男子流著淚說:「你為什麼這樣對我啊,我只希望孩子能好好長大成人」
胡 風
46歲的男子胡風,離異後,經人介紹認識了小他幾歲,同樣離異的周小美。
周小美並不嫌棄胡風有兩個女兒,反而欣賞他的勤勞、善良和踏實。
交往一段時間後,周小美就搬到了胡風的兩層小樓里。
這天晚上,周小美對胡風說:「有個事情我想了好久,一直想跟你說,但是又怕你會生氣。」
老實厚道的胡風笑著說:「你就說吧,我不會生氣的。」
周小美頓了頓說:「你不覺得你的兩個女兒,跟你長得一點都不像嗎?」
胡風一本正經地說:「是的,確實小女兒不是我親生的,是前妻帶過來的。」
「我離婚的時候,之所以沒把小女兒給前妻,是因為她要上學,再加上大女兒和小女兒感情很好,倆人在一起能做個伴。」
周小美急切地說:「那你大女兒呢?」
「大女兒是我親生的,當初她媽媽懷孕的時候,我們都是在一起的。」胡風肯定地說。
周小美卻指著桌子上胡風和大女兒的合影說:「你看,你是雙眼皮,她媽媽也是雙眼皮,可她是單眼皮,你是高鼻樑,她媽媽也是高鼻樑,可她是塌鼻子,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不等胡風說話,周小美斬釘截鐵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除非她不是你親生的,不然的話不可能這樣。」
胡風的女朋友 周小美
「那不可能,是不是我的孩子,我還不知道嗎?。」胡風說。
不過,周小美依然堅持認為,自己的判斷是準確的。
她對胡風說:「你可以帶孩子去做個親子鑒定,如果是你的,咱就放心了,如果不是,咱們不能替別人養孩子。」
周小美的話,讓胡風內心咯噔一下,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人說,大女兒長得一點都不像他了。
於是胡風就帶著大女兒,去做了親子鑒定。
幾天後,親子鑒定的結果顯示,大女兒確實不是胡風的親生女兒。
接受不了現實的胡風,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哭了兩天兩夜。
後來在周小美的勸說下,胡風才打起精神去面對現實。
隨後胡風給遠在外地的前妻曾晶晶去了電話,告訴她親子鑒定的結果,並讓她解釋清楚,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曾晶晶卻說:「這個結果,我不認。」
胡風的前妻 曾晶晶
「不管你認不認,事實就是這樣的了,既然兩個孩子都不是我親生的,那我就不能再養她們了。」胡風說。
起初曾晶晶並不同意,後來經過溝通,曾晶晶說,讓胡風把兩個孩子送到她母親家裡,她也會買最早的車票往家趕。
第二天,胡風按照約定,把兩個女兒送了過去,可誰想,他還沒下車,曾晶晶的母親就堵著他的車門數落他,曾晶晶的繼父,更是直接動了粗。
一時間,幾個人推搡成一團,他們都受了傷。
後來警察來了,這件事情才算平息下來。
曾晶晶的父親
從外地趕回來的曾晶晶,看著受傷的父母非常生氣,可是更憤怒的人卻是胡風,他想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麼,竟然要承受這樣的打擊。
那麼胡風和曾晶晶之間,到底有著怎樣的過往?他們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呢?
18年前,28歲的胡風在酒吧遇到了18歲的曾晶晶,兩個人相談甚歡,胡風就把曾晶晶帶回了家。
後來,胡風更是把曾晶晶當成寶貝一樣,每天握在手心裡。
不過曾晶晶的母親並不同意這門婚事,因為那時候的胡風,要房子沒房子,要錢沒錢,還比曾晶晶大10歲。
就在曾晶晶猶豫不決的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就在胡風的勸說下,她把孩子生了下來。
但是由於曾晶晶母親的反對,兩個人卻一直沒有領證結婚。
之後胡風就到外地打工,曾晶晶則帶著孩子回了娘家,胡風每個月一發工資,就會先給曾晶晶存一筆生活費。
原本胡風以為,曾晶晶會帶著孩子在家,等他回來。
誰知,幾年後他再回來的時候,卻發現曾晶晶不僅和別人結了婚,還懷了孕。
曾晶晶的做法,讓胡風非常沮喪,但是看著幼小的女兒和家徒四壁的家庭,胡風強忍著傷痛跪在了曾晶晶的面前:「只要你肯回來,我既往不咎,不過你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
那時候,曾晶晶生活得並不幸福。
幾番思考後,曾晶晶答應跟丈夫離婚,重新回到胡風的身邊。但是,她想繼續留下肚子里的孩子,把孩子生下來。
無奈的胡風做出了讓步,他無條件地接納了曾晶晶,並和曾晶晶辦理了結婚證,而且,把小女兒當成親生女兒養。
後來,胡風在自己的努力打拚下,經濟條件逐漸改善,他買了車,蓋了房,還有了一定的積蓄,可是他和曾晶晶的婚姻,卻走到了盡頭。
經過協商,兩個人和平分手,考慮到大女兒是自己親生的,胡風同意兩個女兒都由他撫養,曾晶晶每個月支付幾千塊錢撫養費。
不過,後來曾晶晶沒有履行離婚時的協議,一分錢撫養費都沒給過。
老實厚道的胡風並沒有說什麼,反而,他每個月還給曾晶晶轉生活費,少則2000,多則5000。
在胡風的內心裡,他還是期盼著和前妻曾晶晶能夠複合,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的。
但是後來,胡風聽說曾晶晶又找了其他男朋友,便徹底死心了。
直到後來,胡風經人介紹認識了周小美,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周小美表示,如果孩子不是胡風親生的,孩子的母親曾晶晶又不給撫養費,那麼,就必須妥善協商處理好孩子以後的生活問題。
那麼,事到如今,曾晶晶會怎麼說呢?兩個孩子又該何去何從呢?
曾晶晶說,當年和胡風在一切的時候,她才18歲,什麼都不懂,她也不知道孩子的父親不是胡風。
對於當年背著胡風另外嫁人的事,曾晶晶說,當時胡風一個月給的生活費,根本不夠用,她只能自己想辦法。
對於兩個孩子的撫養問題,她沒有房子,沒有固定的收入,如果讓她撫養的話,她會很吃力,她希望大女兒,還是由胡風撫養。
「大女兒都不是我親生的,你讓我怎麼繼續撫養?」胡風紅著眼眶,嗓子嘶啞著說。
「你養了17年了,難道你對她一點感情都沒有嗎?」曾晶晶的姐姐大聲質問胡風。
「我付出了17年,我在外面幹活幹到半夜,回來了還要給她做飯洗衣服,我吃過的苦你們又怎麼能理解?」胡風淚流滿面地說。
說罷,胡風頹然地坐在地上,他努力地控制著自己的情緒,不想讓別人看到他的痛苦,可是大顆的淚珠,卻止不住地往下流。
曾晶晶的姐姐看到前妹夫如此痛苦,口吻也緩和了下來。
她說:「如果你真的決定不養大女兒的話,我們也無話可說,以後你要是想讓她給你養老送終的話,我們也同意,畢竟你和她的感情很深。」
大姑姐的話讓胡風有了一絲安慰,他表示,他並不是圖什麼,只希望孩子們能好好的長大。
可是曾晶晶卻提出,讓她撫養兩個孩子也沒問題,但是她要帶著孩子搬回去住。
「那怎麼可能?你搬回來住,我還怎麼過日子?」胡風說。
「那我不管,當初離婚的時候,咱倆說好了,二樓給我一間房的。」曾晶晶說。
「那是在大女兒是我的親生女兒的前提下,現在大女兒都跟我沒有關係了,二樓的房間也不給你了。」胡風說。
「那我不管,咱們簽了協議的。」曾晶晶很不滿。
後來,通過調解,胡風自願放棄兩個女兒的撫養權,他也不再向前妻索要這麼多年的撫養費。
而曾晶晶也表示,她會帶著兩個孩子住在娘家,並會努力工作,把她們撫養成人。
結語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婚姻是一種契約,更是一種責任。
這麼多年,勤勞善良的胡風都在努力打拚,他用自己的雙手撐起了一片天,也把兩個女兒撫養長大,他確實盡到了一個父親的責任。
可是相愛容易,相守難。
曾晶晶也終將為自己年輕時候的荒誕負責任。
為人父母,不能太過自私,凡事考慮自己的時候也要多考慮考慮孩子。
生容易,養不易,教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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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參考: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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