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單身裝潢工人劉志明扶養年邁父母,雖經濟拮据2年前一度想中斷已投保逾10年的意外險,但轉念「如果我突然走了,這筆錢可代我照顧父母」,咬牙撐下,不料去年11月在工地不慎踩空樓梯,胸部撞擊電扇後側馬達,休剋死亡。檢方認定是意外事故,投保的保險公司卻認為是病死拒賠。台中地院日前判保險公司敗訴,須理賠家屬200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ew/20151102/723628/
現在保險公司,做起廣告來真的是捨得花大錢,請明星。上電視台。各種花錢。
結果買了保險之後,要他們出點小錢都不肯賠。
連檢調都查證就是摔下來摔死,這不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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