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交平台 Threads 前日(27 日)流傳帖文,顯示一輛電單車在觀塘康寧道及物華街交界候燈時,並無掛上正規車牌,反而掛上「玩具車」膠牌,明目張膽違規駕駛。帖主在文中直言:「可以咁出街?」帖文引起網民討論,不少人好奇該車型號,有媒體引述網民評論指「似單車」、「成架電單車咁」、「肯定係電動單車」。
圖片來源:Threads
淘寶購車時速達 50 公里 每日駕車上班險象環生
警方昨日(28 日)成功拘捕一名 47 歲姓袁本地男子。據了解,該男子於 2024 年 10 月已被法庭吊銷駕駛執照,直至他重考並通過駕駛考試。袁男一直未有履行,牌照吊銷至今。他約一個月前在淘寶以數千元購入涉案車輛,該車時速最高可達 50 公里。
現場消息指,袁男居於牛頭角樂華邨,每日駕駛該電動車約 2.9 公里至觀塘創業街一間車房上班。他不時駕車穿梭馬路及行人路,在馬路上左閃右避,嚴重危害途人安全。
警方翻查銳眼閉路電視 埋伏成功拘捕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主動調查案件,深入調查及翻查「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後,鎖定涉案男子。人員昨日下午在觀塘巧明街展開埋伏行動,並於傍晚在巧明街小巷包抄下班的袁男,成功將他緝拿歸案。
袁男涉嫌「被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共 5 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香港電動可移動工具仍未合法化
根據運輸署資料,現時所有「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使用均可能違法。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 374 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運輸署正研究規管安排及相關認證安排,確保符合相關技術及安全規格,待將來完成立法程序,市民才可合法使用出產時已獲認證的「電動可移動工具」。
同時港鐵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禁止乘客攜帶電動可移動工具進入港鐵範圍,包括電動單車、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及電動行李箱等。港鐵解釋,相關電動可移動工具一般配備高容量鋰電池,存在一定火警風險,部分工具體積亦較大,或會阻礙通道,對其他乘客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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