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正式引入網約車規管制度,建議提供服務的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均須領牌。當局預計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 4 季開始營運,條例亦要求網約車在每次申請許可證或續期時,車齡須低於 12 年。
田北辰倡 10,000 輛起步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田北辰建議,網約車數量以 10,000 輛作為起步,因為目前市面「白牌車」數量已遠超過此數,若立法後網約車數量大減,將令市民更難「叫車」。
他認為條例草案應鼓勵「車盡其用」,不應「管車又管人」,反對要求獲許可證的私家車必須由車主駕駛。他擔心一旦車主放假,網約車未能出租,在部分時段網約車供應會大減,同時令持牌網約車平台加重行政工作。田北辰進一步建議日後網約車數目定於 12,000 至 13,000 輛。
陳恒鑌支持規管框架
另一名委員陳恒鑌表示,支持政府提出的規管框架,認為由持有許可證的私家車車主駕駛領牌網約車,可防止炒賣牌證。至於網約車數量,陳恒鑌建議政府再作研究調查,了解市場情況,但認為在推行初期,可考慮坊間早前建議,以數千輛作為起步。
規管框架詳情
根據政府公布的條例草案,在擬議規管制度下,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車輛及司機均須領取合適牌證,並滿足運輸署施加的牌證條件。政府將為申請營運的平台設立入場門檻,包括須為香港註冊公司、具備營運經驗、財力證明、資本投入及董事資格等。
網約車方面,政府建議車輛須由個人名義登記,並只能由登記車主提供服務,車輛亦須持有合適第三者風險保險及按規定展示標識以供識別。至於網約車司機,政府建議申請人須符合一系列條件並完成指定考核,包括年滿 21 歲、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及在申請日期前 5 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等。
時間表安排
《2025 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已於 9 月 5 日刊憲,並將於 9 月 10 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當局預計明年第 3 季可邀請平台、車輛和司機申請牌照,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 4 季開始營運。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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