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浙江衢州機場一名張姓乘客去年 7 月首次搭乘飛機,期間誤將國航航班應急艙門當作廁所門打開,導致應急滑梯自動彈出,造成逾 11 萬元人民幣(約港幣 12 萬元)經濟損失。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張某需賠償國航各項損失 77,593.46 元人民幣(約港幣 8.4 萬元)。
事發經過詳情
2024 年 7 月 4 日晚上,張某乘坐國航 CA2754 號航班從衢州機場前往成都天府機場,座位號為 20L。當晚 9 時 5 分,旅客登機後飛機艙門關閉,滑梯預位;5 分鐘後,5 號機艙服務員從後艙服務間取冰塊,並送至客艙。
期間張某走到客艙後部準備使用洗手間,誤將飛機尾部 R2 門當作洗手間門打開,令 R2 門在滑梯預位下開啟,R2 門滑梯亦隨之釋放。法院民事判決書提到,涉案航班配備 3 名飛機機組人員、4 名乘務組人員、1 名安全員,其中 5 號機艙服務員負責管理 R2 門主艙門,被告開啟 R2 門時後艙並無乘務人員。
航班取消及後續處理
事發後航班取消,機場公安帶走張某問話,衢州機場地勤保障部則負責安排受影響旅客的食宿。同年 7 月 8 日,衢州市公安局機場公安分局對被告處以行政拘留 10 日處罰。有媒體曾訪問張某,她表示是第一次坐飛機。她接受機場派出所民警問話時稱:「感覺飛機那個廁所門很奇怪,輕輕開不動,我又很想上廁所,就用手用力一拉,門就打開了」。
經濟損失詳情
國航指,這次事件中張某誤放應急滑梯,令航空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共計 110,847.8 元人民幣(約港幣 12 萬元),當中包括:飛機維修費用:32,697.8 元人民幣(約港幣 3.5 萬元)
;航班取消補償費用:53,000 元人民幣(約港幣 5.7 萬元);旅客安置費用(住宿、交通、餐飲):25,150 元人民幣(約港幣 2.7 萬元)等。
國航認為被告的座位前方 18 排,以及後方 21 排均有電子屏幕播放安全須知,座椅前方則有安全須知卡片,而歡迎詞中亦包含安全須知,加上客艙洗手間、應急出口及所有相關安全標識均清晰可見。他們認為,張某錯誤操作釋放滑梯,完全是她疏忽大意所致,並未履行一般人應盡的基本注意義務。
張某則表示,國航在客艙管理上存在多種違反相關規定、職責缺失、管理與措施不足的情況。例如涉事航班型號共有 158 個座位並設有 8 個逃生窗口,依照相關規定,該機型應配備最少 5 名乘務員,但該機實際只有 4 名乘務員,屬配備空乘人員不達標準。
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雖是第一次乘坐飛機,但其座椅前部放有安全須知卡片,電子屏幕也會播放安全須知影片,客艙洗手間亦有「廁所」標識。她沒有閱讀安全須知,也未注意觀察客艙內設施標識,且在已經發現飛機艙門與一般廁所門存在巨大差別,並無法輕易開啟的情況下,亦沒有向其他旅客或乘務員尋求幫助,反而仍大力開啟艙門,並未盡到注意義務,因此應承擔主要責任。
但法院亦認為,如何乘坐飛機並非屬於一般生活常識,客艙安全應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共同保障。原告有責任引導旅客正確使用飛機上的設施、監控客艙及管理旅客,並確保客艙安全。但事發時後艙無乘務人員監管,後艙洗手間與廚房遮蔽簾處於打開狀態,原告自身亦存在管理缺陷。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承擔 70% 賠償責任,原告則承擔 30% 責任。張某需賠償國航各項損失 77,593.46 元人民幣(約港幣 8.4 萬元)。案件受理費 1,258 元人民幣(減半後),由國航負擔 377 元,張某負擔 881 元。
資料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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