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驗DNA驚覺「17歲仔非親生」不捨繼續養卻淒涼收場2023年06月11日16:00好心冇好報!為人父母,含辛茹苦將孩子拉扯長大,結果卻發現孩子並非 ...
慈父驗DNA驚覺「17歲仔非親生」不捨繼續養卻淒涼收場
好心冇好報!
為人父母,含辛茹苦將孩子拉扯長大,結果卻發現孩子並非自己親生骨肉,一定會感到晴天霹靂吧!然而,日前內地重慶市法院就公佈了一宗家事案件判決,一名當地黃姓男子將前妻告上法庭,只因他辛苦養育大的「兒子」突然失聯,不告而別,原來「兒子」並非他親生,惟從小養長大,不捨與兒子多年感情 ,便一直供養至上大學,怎料兒子卻突然失聯,自己又身患重病,陷入經濟困難,無奈之下只好上訴,案件曝光引網友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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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導,該黃姓男子來自重慶市,於1991年時和妻子劉女結婚並育有一子,兩人於2002年離婚,且兒子歸男子撫養,兒子的一切費用都由他來承擔。2008年期間,兩人經常因為兒子的教育問題出現爭執,前妻多次脫口而出兒子並非他親生骨肉,半信半疑之下,他在兒子17歲時去做DNA親子鑑定,證實了兒子的確不是親生,讓他大感驚震,但念及與「兒子」多年感情,加上兒子還是學生,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便決定繼續撫養他成人並供他至大學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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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男子將兒子視如己出,卻沒有換來感恩,兒子在大學畢業找到工作後,便突然失聯,不但沒有和他聯繫,也沒有和前妻聯繫,而此時自己又身患尿毒症和腎衰竭等重病,經濟陷入困難,迫不得已惟有向法庭提告,要求前妻支付兒子多年來的撫養費、教育費、醫藥費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各項費用,共計19.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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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近日審理,法官認為告前妻違反夫妻間忠誠義務,隱瞞兒子非男子親生事實,在離婚後將本應由其自行承擔的費用及撫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均轉嫁至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且不知情的男子身上,侵害了男子格權利和財產權,綜合案件事實與證據,法官判前妻應賠償合理費用共169,116元(人民幣,下同,約18,7萬港元),及精神損害賠償3.3萬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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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開後令網民心酸「太慘烈了」,批評失去蹤影的兒子行為不妥,「這孩子是他X的沒良心,以後誰要是嫁了誰倒楣」、「養兒不防老」、「慈善父親,蛇蠍兒子」。還有不少人覺得黃男要求的賠償太少,多年來的心力和錢一定不止這數目,「要得太少了,還有精神損失費」、「雖然善良是一個好詞,但是太善良也會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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