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雞排妹」鄭家純因前年在 Facebook 公布「宿敵」KOL 陳沂的電話號碼,被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台北地院日前作出宣判,判其有期徒刑4個月,能以罰款新台幣12萬元(約港幣$30,864)代替刑罰。
對於鄭家純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陳沂於其Facebook專頁上慶祝,並提供買東西有贈品,笑道「保證有買都有,因為太爽」,最後更又曬出食雞排照片表示「大吉大利,今晚吃雞排。」
事源前年陳沂於直播中指責遭鄭家純狂打20通電話,其後鄭家純有加入陳沂的直播,並且與陳沂發生爭執。事後鄭家純在專頁發文洩漏的手機號碼。
陳沂以鄭家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作出控告。而陳沂亦曾於庭上表示,電話號碼被公開後被許多網民瘋狂致電,令其非常不安,聽到電話響就恐懼。
資料來源:陳沂Facebook、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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