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大爺勸告:「再婚找老伴」需要談好這3件事 「婚後的生活」才會幸福長久
人到晚年,雖然告別了辛苦的工作,有了更多屬於自己的時間,但是這樣的生活也會讓人感覺到孤獨,所以很多喪偶老人就有了再婚的打算。
以前老人晚年單身後,大多都會這樣孤單下去,而現在的老人就不一樣了,很多老人都不會甘願單著,而是會重新再找一個老伴搭夥生活。尤其是那些條件不錯,擁有退休金和有房有存款的老人,他們大多都會找個老伴領證再婚,或者就這樣協商搭夥度過餘生。
這種再婚,是深受大家認可的,也是目前比較流行的。
但不管是協商搭夥過日子,還是領證結婚生活,我們老人在找老伴的時候,一定要先談這3件事,這樣的再婚生活才會過得幸福且長久。
那麼為什麼要先談好這3件事才能再婚呢?而這三件事又指的是哪三件事?下面就通過一位經歷者郭大爺的再婚故事,帶大家了解一二。
講述人:郭大爺、70歲
今年70歲的我,退休剛好10周年。我本身條件不錯,不說家產,就說我的退休金,每個月都有6000多元,這可比很多年輕的打工仔的工資,高多了。不過,雖然我退休金很多,能給我帶來物質的滿足,但是退休後,我卻還是過得很不好。
退休第二年,老伴就因為疾病去世了。原本我們有兩個女兒,可她們都在我們退休前十多年,就紛紛嫁人了,一個嫁到北方,一個嫁到本地,也相隔二十多公里。所以,老伴走後,我成了孤家寡人,雖退休後的我,身強力健,會做飯也會有很多興趣愛好,但我卻耐不住這獨居的寂寞。
老伴去世後的第二年,我就開始嘗試尋找再婚老伴,以為找老伴再婚很簡單,只要互相單身,條件還行,就可以湊合在一起生活。可是,我剛開始找了好多個,都沒有一個走到最後。但慶幸的是,在前年的時候,我還是找到了條件匹配的真愛,如今過得很幸福。
經歷這麼多年的找老伴過程,讓我閱歷無數,從中也感悟道,我們老人再婚,要想和後老伴過得幸福且長久,還是要把這3件事情先談好,再結婚或搭夥的,不然就算勉強湊在一起生活,也不會幸福的!
那麼這3件事是什麼呢?其實就是我們晚年再婚夫妻的3個敏感問題。
一、身體是否健康
剛相親那會兒,我很快就找到一位十分不錯的搭夥老伴,她叫阿貞,比我小3歲。各方面條件都很好,也有退休金也有子女,所以我們就嘗試得住了一段時間。
那時候,阿貞一直向我表明,她是個很健康的女人,無大病也沒有慢性病,但是我和她住了一段時間後,我就發現阿貞經常偷偷吃藥。我很好奇,就當場質疑過她,結果她說是維生素、保健品啥的把我忽悠過去。
後來,同住的第二個月,阿貞陪我去旅行,忘記帶夠葯,連續兩天沒吃藥,就突然疾病發作暈倒了。緊急送到醫院一檢查,我才得知,其實阿貞有心臟疾病,而且之前還得過癌症,治療好了,但還是要靠藥物穩定。
看到阿貞這種情況,就讓我十分害怕,感覺阿貞就像個定時炸彈,不知什麼時候就會發病。於是,我就在阿貞身體好點後,我就打電話叫她的子女把她接了回去。這不是我很無情,只是我已經經歷了一場生死離別,真的無法再承受了。
所以說,晚年再婚,這雙方身體健康情況,是非常重要的,再婚之前一定要告知,如果能接受,再來談婚姻,不然直接隱瞞,後面生活了一段時間,就突發疾病,讓人措手不及的話,真的會傷害了另一半的!
二、子女是否支持
再婚不是過家家,尤其是老人晚年再婚,一定要慎重考慮到雙方的家庭關係,和子女的態度。如果連最進本的子女都不支持你再婚,那麼最好就不要嘗試,因為這多半都不會有好結果,即使你們在一起很相愛,但最後都會被子女攪得一團糟。
我搭夥過一個對象就是如此,那個對象叫阿梅,老伴剛走沒半年,就遇到了我,並且瘋狂地追求我。我在她的執著下,就同意跟她在一起生活。原本我以為她找老伴再婚的行為,是得到子女支持了的,誰知道阿梅是背著她子女,偷偷跟我在一起的。
當時我們住了沒半個多月,就被她的子女發現了,還被她兒子找上門來鬧。她兒子是個典型的「暴躁男」,上來就一個勁說我誘拐阿梅,說我是圖阿梅的丈夫留下很多錢,然後為了這錢,不擇手段跟一個喪偶才半年的女人在一起。
那時候,我真的跳進黃河也洗不清,明明是阿梅一個勁追求我在先,結果卻變成我是個誘拐婦女的「心機鬼」。那一次,我的名聲差點被阿梅兒子給鬧臭了。
所以,老人再婚之前,一定要得到雙方子女的支持,才能做出下一步的決定,不然像我這樣,魯莽在一起的,多半都不會過得和諧幸福。
三、婚後的經濟如何付出。
影響夫妻感情的因素,大多數都是經濟矛盾,再婚夫妻也不例外。
我在失敗的搭夥經歷中,有一個對象跟我生活比較久,足足有小一年,但最終還是敗給了現實散夥了。
這個對象叫什麼,我就不方便說了,她是我在老年大學認識的,家庭條件和經濟情況,都很不錯,跟我也十分匹配。但是她卻是很精雕的女人,跟我搭夥生活,叫我把退休金全部交給她打理,然後婚後所有開銷說是互相AA,但全部用的都是我的錢。而且不管是跟她去走親戚,還是見她的孫輩們,都是花我的錢。出去買她自己的衣服,化妝品,保健品等等,也都是我出錢,我買單。
而她的錢,永遠是存起來,或者投資給他的兒子。我的外孫們來了,她也不表示下做長輩的意思,這讓我十分惱火。更荒唐的是,我和她共處了11個月,原本工資卡上有11萬,而每個月6000的退休金就當做每月開銷了,可我最後去查的時候,只有7萬多,足足少了4萬多。問她錢哪去了,結果她說拿去給她孫子買保險去了。
最終我一氣之下,跟她散了伙,感覺這樣精雕地女人,我真的養不起。如果再繼續下去,我的養老錢遲早會被她給敗光。
所以,我們老人再婚前,一定要先跟再婚對象談好經濟如何付出的事情,婚後怎麼出錢,誰來管理,怎麼算賬等等,都要商量好,不能太隨便,人老了,該現實就要現實一點。
後來,經歷了這麼多,我本想放棄再婚的。結果就在前年年底,我在一次交友會上,認識了同是單身的阿娟,比我小4歲,給我的感覺非常美好,就想和她搭夥生活。
不過,這次我總結了過去很多失敗的經驗,沒有一下子就和阿娟確定關係。而是決定在一起搭夥前,我跟她談了這三件事情,問及阿娟的身體情況、還有未來經濟如何付出,而她的子女是否會支持她再婚。
沒想到阿娟很直爽地說:我老伴去世十多年了,我的子女也一直很支持我再婚,這個你就不用擔心。然後至於健康情況,我們可以一起去做個全面體檢,這樣你知道我的情況,我也能知道你的,這樣對大家都很好。最後呢,經濟支配問題,我覺得我們還是以AA製為主吧,開心時也可以多付出點。
阿娟這番話讓我很認可,之後我們做了體檢後,發現雙方除了一些老年人都會有的問題外,也沒啥大毛病,就在一起生活了。
阿娟來管賬,我們每人拿出2000元作為基本的生活開銷,然後其他一些人情往來,或者偶爾出去揮霍,就不分你我,誰都可以買單,從不計較誰付出的多與少。但我也是均衡的,這次阿娟付出了一千,下次我肯定會出一千以上來平衡,這樣才不會有計較。
就這樣,從前年到現在,我和阿娟生活了兩年多,一直過得很幸福,也很和諧。雙方的子女都非常支持,他們之間也成了好兄妹,每逢過年過節,都一大家子齊聚一堂,讓我的家十分熱鬧,也讓我十分享受這幸福。
結語:
其實人老了,都要活得現實一點,尤其是再婚找老伴時,一定不要太隨便,更不要藏著掖著,得過且過得再婚。什麼事情想說想問,都要提前商量好,別婚後才慢慢來解決,一般婚前啥都不知,後面生活一段時間卻發現了種種缺點,往往都是令人無法接受的。所以再婚要事先說明,坦誠相待,這樣再婚後的婚姻生活,才會幸福且長久。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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