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參議院早前以多數贊成通過《刑法典》修正案,將「侮辱罪」列為現行有期徒刑,嚴重者可被判囚一年,期望加大對網絡語言暴力者的處罰力度,新法例將於今日(7日)生效。
《刑法典》修正案中增加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監禁及或 30 萬日元(大約港幣 1.75 萬)以下罰款」,公訴時效由一年增加至三年。在現行法例之中,網絡語言暴力者可被判處 30 日以下刑事拘留,或者不超過1萬日圓(約港幣580元)罰款。
日本刑事律師 Seiho Cho 指,目前日本對於侮辱沒有明確定義。他表示,即使有人稱日本領導人為白癡,根據修訂後的法律,可能也被歸類為一種侮辱。侮辱罪的對象為公然貶低他人的行為,在不出示具體事實這一點上有別於「損害名譽罪」。
2020 年日本專業摔角手、真人秀演員木村花參加實境秀《雙層公寓》,因爲遭到網絡欺凌後自殺。此事引起日本國內對修改法律的廣泛討論,其後兩名涉事男子被判罰款9000日圓(約港幣525元),公眾普遍認為處罰力度較低,故此日本通過「木村花條款」,並修正刑法「侮辱罪」。
資料來源:科技新報
圖片來源: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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