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上週六(24日)公布規管大型網上社交平台、科技企業及網上廣告的《數碼服務法》,初步規定歐盟更可要求存取各平台演算法、以及最高可對違法者裁罰 6% 全年收益等。
歐盟2020年公布修訂《數碼服務法》與《數碼市場法》,針對全球網上平台制定的政治和監管行動,旨在要求各平台必須對顯示的內容負更多責任,被視為規管 Meta、Google、Apple 等大型網上平台的法案。其中《數碼服務法》於今年 1 月通過,並於上週六(24日)啟動與歐盟議會和理事會,代表成員國長達16小時的談判,最終達成協議。
預計新規條將於 2024 年生效,其中包括「禁止針對兒童或基於宗教、性別、種族和政治觀點等敏感數據的廣告」、「允許歐盟政府要求刪除非法內容,包括宣揚恐怖主義、兒童性虐待、仇恨言論和商業詐騙的材料」、「強制社交媒體平台允許用戶以『簡單有效的方式』標記非法內容,以便迅速將其刪除」等。
其中一項規定,違法的網上平台及網路搜尋引擎最高可處以全年收益的 6% 罰款。如 Meta、Google 等超大型平台違例,則將由歐盟委員會要求遵循法規。此外,這些平台必須向用戶告知其推薦系統的運作方式。
目前《數碼服務法》尚未正式生效,歐洲議會代表將在5月23到27日期間前往Meta、Google、Apple等公司總部,美國當地新創公司、學界與政府官員等討論這項新法。
資料來源:iris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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