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就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聆訊作出一項裁決,批准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可以向加拿大司法部索取更多有關逮捕孟晚舟的證據及文件。
路透社報導,周二(10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的聆訊中,助理首席法官 Heather Holmes 同意孟晚舟的代表律師看法,認為孟晚舟一方能取得的文件有限,因此指示加拿大司法部長提交更多關於孟晚舟被捕時的證據與文件,以確定有關論點是否成立。
47 歲的孟晚舟,於去年 12 月 1 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她被控銀行詐欺,也被控誤導匯豐控股(HSBC)對華為在伊朗生意所做的判斷。孟晚舟否認美國的指控,並要求取消引渡。她在被逮捕之前,曾接受移民當局詢問,她的律師已經要求政府交出更多有關她被捕的文件。孟晚舟的法律團隊在加拿大法庭對她的引渡提出異議,理由是美國利用她的引渡,獲得經濟、政治的利益。且她被代表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加拿大當局非法居留、搜索、審訊。
資料來源:路透社
來源 source: http://unwir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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