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袋遺留在餐廳 店家稱保管多月已丟遭索償
隔咁耐去取都唔應該啦
內地南京一名許姓女子,今年4月在當地一間餐廳用餐後,不小心將一個LV背包遺留在店內。許女隨後致電店家代為保管,店家當時也承諾了,不過,等她4個月後到餐廳欲取回背包時,店家告訴她「已被當作垃圾丟掉了」,讓許女非常生氣。
今年4月,許女在一間餐廳用餐時,將價值約一萬多元人民幣的LV背包遺留在店內,由於發現當時她人已在高速公路上,在無法調頭的情況下,只好打電話到餐廳前台,而工作人員當下也同意幫忙保管。
許女表示,自己當時剛懷孕,因為身體不適在家休息,才會耽誤了拿包包的時間。她6月份一度聯繫餐廳,確認背包還在,但等到8月份過去拿時,店家卻告訴她包包已經丟了,還以「沒有購包發票」為由拒絕賠償。
對此,餐廳工作人員回應,顧客遺失的物品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清理,當事人4個多月沒來取領,也沒留下聯繫電話,才會當作垃圾扔掉。經協調,工作人員坦承沒有徵求顧客意見就將背包扔掉確實不對,願意賠償,許姓婦人隨後則將購買記錄的照片發送給店方。
不過,這宗事件也引起內地網民討論,有人表示「男朋友4個月沒聯絡還屬於你嗎?」「這女的也是問題人士,不能去拿,難道不能安排快遞到付?」、「像極了碰瓷、誰知道包是真是假」,但也有人認為「店家未盡到保管義務」、「已形成口頭要約,餐廳需賠償」。
來源 source: http://www.bastillepo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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