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內被檢舉2次!女吞6千罰單 網見原因:划算
得罪檢舉魔人?一名女網友發文抱怨,表示自己在同一天、同時間、同路段被連開2張罰單,且中間相隔不到1分鐘,讓她無奈抱怨「有這麼討厭我嗎」,不過,其他網友看到她違規原因,卻反而吐槽,「檢舉妳的人真的心地超好的」、「妳不到1分鐘拿别人的性命開玩笑2次欸」、「6000塊換你一生的行車平安,其實還蠻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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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1分鐘內被開了2張罰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有這麼討厭我嗎?」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透露自己7月某天晚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時,因為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被連開了2張罰單,且都是被同一個人檢舉,從罰單內容可以確定,時間果真是同一天晚間9點26分和27分,地點則是國道一號北向168.6公里及169公里處,相差不到1分鐘,原因都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規定總共須繳交6000元罰鍰。
▼違規原因是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網友認為這樣超危險。(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由於原PO確實違規,所以這討拍文一出,大部分網友都力讚這「連擊式」檢舉,認為晚上不打方向燈真的超危險,「這樣就能讓妳牢記該打方向燈了,不是嗎」、「打方向燈不是很基本的交通常識嗎」、「你當初買車沒附方向燈嗎」、「划算啊!花6000學到一課」、「罰錢事小,還好沒有人因為妳受傷」、「方向燈是裝飾品?不打方向燈萬一後車撞上算誰的問題」、「如果那天剛好從台北到高雄,而檢舉你的人也是同樣路線,就這樣一路台北拍到高雄的話⋯平均1分鐘1張,那200張跑不掉,在乘以3000⋯哇啊!60萬呢!現在想想只被拍2張其實蠻划算的。」
(封面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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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source: http://news.ebc.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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