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獻身求復合 台男申保護令:她想侵犯我
何必呢?!
台灣一名任職美容師的女子,為了挽回工程師男友的心,使出「裸體獻身」法,脫去身上所有衣服要求與男友共赴巫山,希望用身體挽回感情,留住男友,可惜男友一點不領情,還報警,成功申請保護令,禁止女友靠近他住處100公尺內。
女事主林女20多歲女長相甜美,與30多歲黃姓電腦工程師同居,在友儕間被視為「令人稱羨的俊男美女組合」,可惜黃男去年9月因個性不合,屢起爭執,提出分手要求,林女不願分手,於是使出肉體挽回男友的心。
但黃男去意已決,報警稱:「她自己脫光衣服,想性侵我!」並且以不堪精神虐待為由,向法院成功申請保護令,法院裁定林女不得靠近其住處百米。但林女仍持續接近黃男,兩度遭對方報警帶走送檢方調查。
來源 source: http://www.bastillepo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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