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辣妹主動邀啪啪…運將極樂後險衰4年
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多年前載到一名酒醉的辣妹,當時辣妹在車上和司機聊得開心,最後兩人天雷勾動地火,直接在車內激吻愛撫,辣妹主動提議一起去開房間,司機馬上一口答應,立刻到摩鐵共度春宵,不過由於司機身上錢不夠,於是和辣妹約好隔天付給她4000元答謝,沒想到司機竟然被辣妹告上法院,一審還遭判4年8個月徒刑。
據《三立新聞》報導,綽號「奈奈」的辣妹,平時從事按摩工作,2013年底她前往友人招待所喝酒,喝醉後搭上計程車,她聲稱自己上車後就斷片,直到隔天早上在家醒來,發現自己昨晚穿的內褲在包包裡,認為自己前一晚遭到性侵,馬上報警並驗傷。警方循線追查到計程車司機,不過司機喊冤表示,辣妹當時相當清醒,還主動交換手機號碼、工作地點,兩人在完事後,辣妹還交代自家地址,讓小黃司機送回家。
▼小黃司機在辣妹邀約下,兩人到摩鐵共度春宵,圖非當事人。(示意圖/pixabay)
計程車司機無奈表示,如果不是辣妹和他交換名片,自己也不知道她從事「按摩妹」工作,當時辣妹主動提議要和他上摩鐵,他情不自禁便答應,完事後他發現身上沒那麼多錢,所以和辣妹約定隔天交付4000元,送辣妹回家時,她也沒有異狀,萬萬沒想到會因此被告。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也發現,當天辣妹下了計程車後,自行走上住家4樓。
▼小黃司機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被告,圖非當事人。(示意圖/pixabay)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司機隨機挑選女子犯案,危害社會治安,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4年8個月徒刑,讓司機直呼太不合理,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院法官發現,辣妹在事發隔天報案時,被問到細節都說自己斷片「不記得了」,不過3個月後偵訊時,不僅認出司機長相,還對過程侃侃而談,顯然不符常理,因此撤銷原判,逆轉判司機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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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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