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老婆車降保費」這招被禁! 政府新制上路:買車要登記主要駕駛人
2018年11月01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即將有新制!交通部發出公告,為了健全車籍資料管理,還有掌握車輛的實際使用狀況,將新增加「汽車主要駕駛人」的制度,以後罰單將直接寄給車輛主要駕駛人,而非擁有的車主。
▼國內目前常有駕駛人和車主不一的狀況發生,有些人為了降保費,會把車子的名義登記在老婆或家中長輩的名下,但實際開車的則是丈夫或兒女。最常見的狀況是租賃車,違規罰單往往寄給租賃公司,而不是駕駛本人。交通部認為,這樣的狀況造成交通事故分析不便,也沒有辦法明確違規計點,所以將推「汽車主要駕駛人」的制度。
▼交通部預告將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包括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未來不管是領牌照、過戶或復駛等登記,都必須填寫一名主要的駕駛人。不過一開始先採自主登記,並不會強制,如果施行得宜,以後罰單就會寄給主要駕駛人,而非車主。
▼雖然交通部有此立意,但也受到網友質疑說:「又是一個脫褲子放屁的制度,就算要強制登記又能怎樣…最好是連機車/腳踏車都納入好了」、「有事嗎…登記老婆的名字我就不能開是嗎?登記我名字老婆就不能開嗎?」、「稅金隨油徵收比較要緊」、「主要駕駛人需要登錄,那次要呢?這制度…」、「本就是直接給車籍所有人處理就好,還需要來個登記?!那登記有誤又要改,不就又要重工?」
目前新制預訂最快明年3月上路,對於家中經常車輛混著開的人來說,這種登記方法應該會有點麻煩吧…
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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