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若拉》、《潘朵拉》、《隱形的翅膀》,這些歌大家還記得嗎?當年歌手張韶涵兩度入圍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歌手,還憑藉《公主小妹》等作品兩度入圍金鐘獎最佳女主角,星途坦蕩。但突然爆出的家庭醜聞,卻毀了她的事業。
▼2009年時,張韶涵的父母控訴她冷血棄養。她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從15歲開始唱歌賺錢,收入都給母親打理,母親將她上億積蓄全部帶走,出道7年的她只能從零開始,第一次到銀行存錢。2011年時,又爆出家人上演全武行,讓張韶涵的演藝事業跌入谷底。
▼張韶涵沉寂多年,近日參加《歌手2018》翻紅,沒想到舅舅又出面指控她沒給父母生活費,讓張母淪為「越南台勞」。舅舅表示,張母在越南謀生,月薪僅1.2萬元台幣,張父從事直銷,收入不穩定,除了5、60萬元債務之外,還積欠健保費。張韶涵承諾「每個月給父母6萬生活費及各買1棟房」,一直沒有兌現。
▼張韶涵舅舅表示,如果碰到她,會要她在爸爸媽媽面前跪下磕頭認錯。「懷胎妳10個月,好不容易培養妳當歌星,沒買房說買房,沒匯款說有匯錢,有的話我跪,沒有就是妳跪!」
▼張韶涵接受採訪時說,過去一家人很和睦,突然之間鬧翻,卻不知道原因。「你不懂,我也不懂!很多人問我,我也不懂。但你看看,現在發生那麼多社會案件,他們自己懂嗎?旁邊的人懂嗎?」她不認為自己對不起家人:「對不起是什麼?我沒有對他們做什麼事情啊!我該做的都做了,甚至別人覺得我不必做的也做了!」她痛心疾首說:「當你的痛到一種程度後,你已經沒有眼淚了。」
對於張韶涵舅舅的控訴,網友們氣憤表示:「一到她事業上升期就出來鬧事,已經毀過她一次了,現在她涅槃重生了,還想毀她第二次」、「求放過張韶涵吧」。
因為家醜毀掉事業,張韶涵真的讓人很心疼啊。
boMb01撰寫報導,資料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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