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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 星期四

壯男在好市多護妻免被鋁棒打 竟遭判防衛過當要賠200萬 _-,

2014年9月期間,吳男開車載著當時的妻子前往桃園市蘆竹的好市多時,在停車場與一名林姓男子起了口角糾紛,林男從車子內拿出鋁棒要攻擊吳男肩膀時,被吳男抬 ...


2014年9月期間,吳男開車載著當時的妻子前往桃園市蘆竹的好市多時,在停車場與一名林姓男子起了口角糾紛,林男從車子內拿出鋁棒要攻擊吳男肩膀時,被吳男抬起手臂阻擋並反手一推,結果對方竟因此受傷入院,治療後確診嗅覺喪失,讓吳男因防衛過當被判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還必須賠償200萬元。









▼吳男在庭上坦誠當時的確有發生爭執也有出手推林男,不過這一切都是突然遭到陌生人攻擊而下意識做出的動作,沒想到這一推會造成對方撞到頭,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水腦症等病症,最後甚至還喪失了嗅覺,實在非他的本意。



▼當時與吳男同行的前妻也表示,當時他們的車子才剛停好,就發現林男駕駛的三菱轎車往他們開過來,雖然他們閃開了還是差點撞到他們讓她差點跌倒。吳男與林男發生了一些口角,下一秒李男就從副駕駛座拿出一根鋁棒對他們叫囂「不然你想怎麼樣」,之後還拿著鋁棒下車衝向他們,之後就看到林男倒地了。



▼對於這宗案件,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吳男與林男互不相識也沒有仇恨,難以認定吳男出手推倒對方有主觀上的攻擊意思,不過這個舉動在客觀上應該可以預見頭部撞擊地面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傷害,這個舉動已經構成《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之傷害致人重傷罪。加上吳男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林男則只有167公分,體重約62公斤,在雙方體型差距之下吳男可以選擇將對方手中的鋁棒奪走,雖然同樣也會導致肢體拉扯,可是這樣的手段比較輕微;相反吳男卻選擇將人往後推倒,已經超過防衛的必要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最後考量到雙方時候都同意以200萬和解,才撤銷原判決改判1年有期徒刑和緩刑5年。







這位法官真是說的一嘴好功夫,當人在突然遭受陌生人用武器攻擊時,還要為對方考慮會不會受傷和手段會不會太重,如果自己不小心被打到失去生命對方也只是坐個幾年的牢,出來之後又是一條好漢,遇到這種事就只能怪自己不好運了!

boMb01撰寫報導,資料來源:TVBS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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