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都不知道自己是盲人?(source: 國外君,以下同)
大家好~
編編常常好奇對色盲的人來說,當他們知道自己看到的顏色跟別人不一樣,會怎樣理解其他人看到的世界?還有如果一輩子都沒有人告訴他們什麼是色盲,他們會意識到自己看到的顏色跟其他人不一樣嗎?或是他們會下意識忽略那些有點違和的細節?當然編編都回答不出這些問題啦,可是根據theguardian跟國外君報導,一名女性竟然失明17年後,才知道自己原來失明了?!
她是Caroline Casey,在她人生的前17年,她都不知道原來自己在法律上是個瞎子。
原來在Caroline在6個月大時就被確診出罹患了遺傳性的眼部疾病,幾乎是一出生視力就其差無比,她無法看到超越眼前90公分的距離,而且就連90公分內的景象也相當模糊。這種情況沒有辦法治療,只能跟隨她終身,也因此她雖然仍能稍微看的見,在法律上卻被認定為是盲人。
Caroline勇於挑戰各項事物。
從小Caroline就戴著眼鏡來稍微提升視力,她記得自己小時候以為自己跟其他人沒什麼不同,只是異常笨拙,可是成績跟其他人也沒什麼兩樣。她就這麼深信不疑自己沒有殘疾,直到17歲那年,她想考駕照,但將這件事情跟眼科醫生提起後,眼科醫生卻嚴肅地看向Caroline的媽媽說:「你還沒告訴她嗎?」
成年後的Caroline。
Caroline回家後就問媽媽這是怎麼回事,沒想到媽媽這才哭著告訴她,她在法律上其實是個盲人,是個身障者。可是她擔心這會傷害到Caroline的人生,所以一直隱瞞不說。
在這之後Caroline更是隱瞞自己的病情11年,因為擔心身障者的身分會給自己的前途帶來麻煩,她上大學、找工作......都沒有提過,直到後來她的眼疾更加惡化,不得不承認自己需要協助。
Caroline後來上了TED演講。
Caroline說她後來承認她的眼疾不會再變好了,而她必須接受這樣的自己。最後在辭職並經歷了1年時間的思考後,她決定創一個能夠幫助其他身障者的組織,希望企業知道身障不等於沒有能力,也讓這些身障者不要因為身體上的一些不便,就連其他能力也被否定。
Caroline最近完成了騎馬長征,證明自己的能力。
Caroline說現在社會上普遍對待身障者的態度還是同情、做慈善,這是好事,可是也感覺是把殘疾人士視為軟弱無力的。她希望能讓社會重視身障者的價值,讓有能力的身障者加入社會、職場,這樣也能更加改善他們的自信及生活!
編編覺得這樣的想法真的很了不起,畢竟有些身障者雖然身體有些不便,或許行動上比起我們更麻煩一些,可是他們卻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專才,值得我們尊重跟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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