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堪薩斯州一位71歲的男子在去年發起搶劫,搶完後卻乖乖等警察過來逮捕,事後他才坦承比起在家跟老婆待在一起,他寧可待在監獄,所以才會出此下策,但法官最後判定他必須在家中「軟禁」。
▼去年9月,71歲的勞倫斯(Lawrence Ripple)走到離警察總部最近的一間銀行,並向櫃員警告說:「我身上有槍,給我錢。」因此搶到了2924元的美金。
但跟一般的搶劫犯不同,勞倫斯得手後沒有逃跑,而是坐在銀行大廳裡等待警察。當他被警察逮捕後,他說自己在妻子面前研擬了這場搶劫計畫,還告訴她:「比起待在家裡,我寧願進監獄!」
▼勞倫斯是4個養子的父親,過去也沒有任何犯罪紀錄,而且過往跡象顯示他跟妻子「感情穩定」。2015年時,勞倫斯接受了心臟手術,並因此罹患憂鬱症,他說在找到合適藥物後已經好了不少,還堅稱自己進監獄更像是在「懲罰妻子」,而不是他自己。
▼勞倫斯在被捕後馬上認罪,依照他犯的罪行,本來要被處以37個月的監禁,但他的律師和聯邦檢察官都向法官請求「寬恕」,最後法官也很懂…決定判勞倫斯「在家軟禁6個月」,緩刑3年,其中包括了50小時的社區服務,還必須破財賠償被搶銀行和犯罪受害人基金會。
勞倫斯最後並沒有達到他的心願,不過最令大眾不解的是,他既然這麼討厭老婆,那何不試著「出門走走」,或是乾脆離婚,為什麼要去搶劫啦?!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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