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男網友在靠北女友」臉書粉專分享了自己的故事。他之前和酒店的摳客部隊聊天,後來覺得這樣做不好,主動把這件事告訴老婆,沒想到老婆看完賴後立刻發火,不僅與他大吵一架,還離家出走,在妹妹家住了一個月。
▼他請求老婆原諒,老婆表示:「你有回覆那個女的就是不對,結婚了不可以這樣子。」並開出5個條件,要他答應,並簽名蓋章後才回家。
1. 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房子買2600萬,過戶後我要繼續繳)
2. 每個月拿22萬出來家用(除了保險外的所有開銷,包含房貸8萬+車貸2萬)
3. 小孩的保險費用一年38萬都由我出(要保人都是她,會這麼多是因為這包含儲蓄險)
4. 要再補她4萬元的保險費
5. 不論任何藉口不准再跟任何女人搞曖昧
老婆不在的這一個月,男網友自己照顧4歲的兒子和2歲的女兒。早晚餐、洗衣、洗碗、拖地、看醫生、買水果、教小孩英文、帶小孩寫作業、陪小孩玩這些事都自己做。看到老婆提出的條件後,他覺得很心寒,回覆說:「又要,等房子過戶給妳後,妳再推拖小事搞離家戲碼…那妳要怎麼辦」。老婆則表示:「除非你又犯錯…不然其實我真的很想好好維持這個家,我愛我的小孩也非常愛我們的家。」
▼男網友不知道該怎麼辦。他與老婆在一起5年,月薪20萬全都拿出來當家用,沒想到現在她還要加碼。他已經幫老婆繳5年卡費,沒想到現在老婆又有更多要求。他覺得老婆生在福中不知福,跟吸血鬼一樣,要把他徹底吸乾。
他認真考慮了老婆提出的5個條件,有些確實沒辦法接受,只能折中:
「1. 過戶給妳可以,但貸款妳自己要繳,妳行嗎?
2. 每個月拿20萬家用(包含全部),我薪水就20萬,怎麼可以要我拿22萬
3. 小孩保險都我出沒關係,要保人都改成我,受益人維持是妳沒關係(這幾年小孩的保險都是我在繳,我已經繳136萬了)
4. 不給妳4萬,因為這是妳的保單,要保人是妳,早叫妳把要保人改成我,妳又不改,改成我的帳單我就繳(而且妳個人的保費,這5年我已經幫妳繳235萬了)
5. 沒問題」
▼他對老婆還有感情,而且也有小孩,仍希望她能回家,一家團圓。但老婆的5個條件徹底傷了他的心,他忍不住問網友:「大家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還是要我下定決定跟她離婚?請給我意見。」
大家看到這件事後認為老婆的做法很過分,知道老公與別的女人曖昧,生氣很正常,但一個月不回家,把小孩丟在一邊,還提出這麼多不可能完成的條件,就是無理取鬧了。不少網友表示:「身為女生我都覺得離一離算了,她如果愛你,根本不會離開一個月」。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