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這種警察隨身佩帶槍枝太危險了!
因為槍枝合法化,美國警察被賦予了在認為自身安全受到威脅時,優先開火的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警察的安全,但也造成了很多悲劇。不久前,29歲男子Daniel Harris因為沒有依令停車被警員Jermaine Saunders射殺。
後來大家才知道,Daniel是因為令人揪心的原因遭到槍殺…
▼警方報告中指出,Daniel在州際公路超速駕駛,警員Jermaine一直追到他在夏洛特市(Charlotte)的住家外。Daniel下車後與警員發生爭執,這才被槍殺。但目擊者表示,Daniel下車後立刻就被槍殺,他本來想用手語與警員交流,並沒有爭執發生。
▼Daniel有一個4歲的兒子,他被槍殺後全家都陷入悲痛之中,媽媽還因為心臟問題住院治療。他的親友表示,Daniel是一名聽障人士,他根本聽不到警員的警告,面對拿著槍的警員,他可能被嚇壞了。
▼家人為Daniel創建了籌款頁面,現在已經籌得50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9千元),這些錢都將用於他的葬禮和紀念活動。他們還希望當局想辦法避免類似的情況,比如在聽障人士的車牌上做特別標誌,以免悲劇再次發生。
現在Jermaine已被安排行政休假,期間由調查人員檢視相關證據,包括行車記錄儀和隨身錄影器拍下的影片。網友們知道這件事後議論紛紛,表示警方可以用電擊槍或者其他武器解除威脅,因為感覺危險就射殺對方,太隨便又粗暴。分享出去,讓大家都看到吧。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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