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現在殺人只要「下跪賠錢」就不用判死刑了嗎?!
恐怖情人「吳敏誠」在23年前持刀殺死湯姓女友遭判刑8年,出獄後的他死性不改,又於7年前當街槍殺要求分手的黃姓女友,吳男3度遭判死刑,後竟因「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終身定讞。
截圖自蘋果影片
快來看這則恐怖報導:
影片來自蘋果新聞
吳男當年與湯女婚外情,因無法忍受湯女嘲諷他沒錢,拿刀殺害湯女後賠償200萬和解,與妻子離婚後與黃女交往,但在7年前因財務糾紛,憤而持自製手槍當街槍殺黃女,由於吳男在3年的審理期間內,以各種方式向受害者黃家釋出歉意,無論是當庭下跪、哽咽認錯,或請家人籌錢賠償,就是希望黃家「再給我一次機會!」。
起初一審法庭判吳男無期徒刑,但上訴至高院二審、更一審與更二審,法官均認為吳男殺人成性因此改判「死刑」,但吳男家屬賠償黃女的兒子220萬元,黃家不再堅持要求判死,加上吳男具高度矯治可能性,再犯機率不高,且吳男犯後主動投案,再三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積極要求和解,因此最後更三審維持一審見解,判處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今維持更三審判決,全案定讞。
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連續殺人卻能逃過死刑,在這法官不敢判死的年代,民眾人身安全又有誰來把關呢?!快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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