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署今日(11 月 3 日)公布,2026 年 1 月 25 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座位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同時司機駕駛時不可使用超過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新規例期望能進一步加強道路安全及駕駛安全。
強制安裝佩戴安全帶範圍擴大
明年 1 月 25 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及貨車後排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及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同日起乘客坐上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座位乘客均須佩戴。
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規定的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可處罰款 HK$5,000 及監禁 3 個月。司機需注意,如 15 歲以下乘客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仍駕駛,司機最高可處罰款 HK$2,000。所有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學童安全特別保障措施
政府為加強保障學童並平衡業界營運需要,規定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於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由該日起如車輛未符合規定,將不可接載學生。專營巴士方面,所有新購巴士自 2018 年 7 月起已於所有座位安裝安全帶,營辦商亦已為約 1,900 輛現有巴士所有上層座位加裝安全帶。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佩戴安全帶能在意外中有效保護乘客,研究顯示可減低司機和乘客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風險分別約 4 成和 7 成。學生服務車輛全面落實安裝安全帶,有助學童從小培養佩戴安全帶習慣,加強道路安全意識。
規管駕駛時使用流動裝置
司機專注駕駛對道路安全至關重要。明年 1 月 25 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超過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即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而有關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 19 厘米(約 7.5 吋)。流動電訊裝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對觀察路況用的鏡、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
違反規定的司機最高可判處罰款 HK$2,000。新規例在平衡運輸業界需要及科技發展等考慮下制定,特別針對部分的士司機在車頭放置多部手機或平板電腦同時使用多個叫車平台的情況,期望能減少分散司機注意力影響駕駛安全。
宣傳教育配套措施
運輸署將聯同警方、相關部門、道路安全議會及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向司機和乘客介紹法例要求。署方亦會陸續與運輸業界進行宣傳工作。市民可參閱運輸署有關安全帶及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的網頁、Agent T Facebook 專頁,或致電熱線 2804 2600 了解詳情。
《2025 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 2 號)規例》、《2025 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和《2025 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第 2 號)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明年 1 月 25 日生效。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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