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通用充電器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第二階段今日(4 月 28 日)正式生效,強制規定所有在歐盟市場銷售的手提電腦必須配備支援 USB Power Delivery(USB-PD)規格的 USB-C 充電接口。不符合規定的舊款手提電腦須即時下架停售。
第一階段已於去年實施
指令第一階段於 2024 年 12 月 28 日率先涵蓋手機、平板電腦、數碼相機、耳機、手持遊戲機、便攜音箱、電子閱讀器、鍵盤、滑鼠及導航系統等共 12 類中小型電子裝置。第二階段正式將手提電腦納入強制執行範圍,完成整個指令的主要部署。由於手提電腦充電功率較高,技術改動需時,歐盟給予廠商額外約 16 個月寬限期。新法規同時要求廠商在銷售時提供不附充電器的版本。歐盟委員會預計此舉每年可為歐盟消費者節省約 2.5 億歐元(約港幣 21.2 億元),同時有助減少電子廢物。
MagSafe 不受影響
指令並未禁止廠商保留專用充電接口。以 Apple MacBook 為例,MagSafe 磁吸充電接口可繼續使用,但 USB-C 必須同時作為可選充電方式,專用接口不能成為唯一充電途徑。由於現時 MacBook 系列本身已同時支援 MagSafe 及 USB-C 充電,Apple 產品線早已符合規定,無需額外改動。
歐盟委員會正考慮進一步擴大受規管裝置清單,遙控玩具、電動牙刷、AR/VR 頭戴裝置及遊戲手掣均在討論之列,相關名單預計今年內公布。純無線充電裝置(即完全不支援有線充電的裝置)可獲豁免,不受今次指令規管。
資料來源:cnbeta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unwir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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