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建議大幅收緊電話卡實名制,持有 10 張以上他人資料登記電話卡者將被推定有意圖犯罪,須自行舉證解釋清白。立法會昨日討論相關建議時,多名議員質疑新規過於嚴苛,批評刑事化做法不合理,擔心無辜市民受到不當影響。
政府計劃將每人可在每間電訊商登記的電話儲值卡數量由現時最多 10 張減至 3 張。陳學鋒質疑削減標準的合理性:「如何定 3 個,為何不是 8 個、6 個、2 個?」陳振英則指出漏洞:「雖然是 10 張減至 3 張,但香港有 29 間電訊商可以發出儲值卡,29 乘 3 都 87 張,似乎效果會打折扣。」質疑收緊措施的實際成效。
最具爭議的是新增刑事罪行。何君堯強烈質疑將持有多張電話卡刑事化:「如果解釋不到就將電話卡停用,較一下子嚇到老百姓為佳,又不是藏粉、只是藏卡,可能有很多理由。」他更舉例指出執法困難:「如果內地有『大奶、二奶、三奶』,香港又有女朋友等很多原因,如果將這些情況捆綁,只因為藏卡而刑事化,好像有些嚴重,尤其是他要承擔舉證責任。」
新條例中,持有 10 張以上他人資料登記電話卡者將被推定有意圖犯罪或協助犯罪,須由嫌疑人自行舉證解釋。這種舉證責任轉移的做法引起議員關注,認為可能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違者最高可被罰款 25,000 元或監禁一年,議員擔心處罰過重,可能影響無辜市民。
田北辰提出另一關注點:有市民身份證被盜用登記電話卡,事後欲取消登記卻無途徑。他質疑:「制度是否有漏洞?」反映現行制度在保護無辜受害者方面存在不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回應,該屬個別事件,通訊辦已就此向相關電訊商發出警告,但未能提供具體解決方案。
面對質疑,陳百里為新措施辯護,強調近九成用戶只登記 3 張或以下電話卡,故將上限定為 3 張可減低對市民的影響。他形容新建議屬「進取」做法,是參考犯罪趨勢而制定。通訊事務管理局助理總監吳壽德指出,市面及網上平台出現兜售已登記電話卡的情況,甚至有人提供個人資料供他人登記,故有必要立法打擊。
當局強調若市民、企業或機構有合理理由,使用或持有多張以他人資料登記的電話卡,將不受新罪行影響。然而,何謂「合理辯解」定義不清,令議員擔心執法時出現爭議。對於市民向外地親友借出電話卡是否違法,陳百里表示如屬合理辯解可獲接納,但未能提供具體判準。
政府計劃於 2026 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隨著法案細節仍有待完善,議員要求當局就「合理辯解」的定義、執法準則及無辜受害者的救濟途徑提供更清晰指引,確保新法例在打擊犯罪與保障市民權利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來源:有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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