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日本網民在網上分享,在買IPhone 16 Pro的包裝說明書內,發現一句有趣的句子,寫著「商標iPhone得到AIPHONE公司授權使用」。然後補充道,Apple如果想要在日本國內使用「iPhone」這個名字,每年就要付最高1億5千萬日元的使用費給名字相似的電器公司「AIPHONE」,打趣地說自己身為名古屋人,買iPhone就像繳稅一樣。
Apple遲了17年?
在日本的商標登記網上搜尋,會發現iPhone商標是屬於一間叫做「AIPHONE」的公司所有。其公司主要生產通訊設備,其中最知名的產品是對講機。AIPHONE公司早在1948年以「東海音響電器研究所」的名稱開始製造多類通訊設備,在1954年將旗下的產品線名為「AIPHONE」,並於1959年以「AIPHONE」成為公司名直到今時今日。而iPhone是在1976年才成立。
AIPHONE於是比iPhone更早在日本當地取得了多個商標,其中包括與自己名稱相似的iPhone,所以當2007年Apple進軍日本打算在當地銷售iPhone時就遇上了侵權問題,如果不與AIPHONE協商,就會需要在日本更改產品名稱。
AIPHONE iPhone傻傻分不清楚?
不過即使如此,偶爾也有iPhone用家到AIPHONE的網站上問iPhone相關的問題。AIPHONE亦會回覆自己不是iPhone公司,關於iPhone的問題請去找Apple或零售店。
每年需付過億日元知識產權費使用?
為了可以使用「iPhone」這個名字,Apple或需向AIPHONE支付一定的知識產權費方可使用這個名字,雖然實際金額是多少並未有公開,不過根據AIPHONE每年的財務報表,每年都有一筆1億5000萬日元(約750萬港元)的知識產權費,雖然未必所有權利金的來源都來自Apple,但亦即代表Apple每年最高可以支付了這個金額給AIPHONE以換來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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