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帶小三回家氣走媽!33年後突現身「討1.5萬扶養費」 3子女淚求法官:「1個錯誤3段痛苦人生」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南一名年邁婦人阿鳳(化名)因不滿前夫在婚姻期間帶小三回家,一氣之下拋下丈夫和3名子女離家出走。直到33年後,她卻突然現身,並要求3名子女每月支付扶養費1.5萬元。在開庭後,子女們描述了他們悲慘的童年,一度脫口而出,「1個錯誤,衍生3人如今痛苦的人生」,讓眾人為之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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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阿鳳主張,她與前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育有3名子女,但前夫卻屢次帶外遇對象回家同住,最終不堪受辱,離家出走,並與前夫離婚。如今她因年邁、病魔纏身,光是靠補助費用過活,難以承擔房租、醫藥費與生活雜支,才決定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3名子女每人每月給付5000元扶養費。
圖片來源:達志
但子女們卻透露,母親離家時他們正就讀小學,父親行徑荒唐,3人頓時失去依靠,只能四處借住,就連正常上下學都成妄想,導致3人都在國中時輟學,提早進入社會。他們直言,母親在他們最需要家庭支持時選擇離開,33年來更音訊全無,連最基本的關心都沒有,看著同齡人讀書、學習,自己卻被迫長大、面對社會,「1個錯誤,衍生3人如今痛苦的人生」,認定母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希望能免除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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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子女們的公開控訴,阿鳳心中有愧,故並未反駁。地院法官斟酌後認為,阿鳳在子女尚未成年時,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堪屬重大,若反過來要求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駁回阿鳳的聲請,全案仍可抗告。
父母的責任不僅僅是生養,更重要的是陪伴和支持,希望這個案例能提醒更多人珍惜家庭,避免重蹈覆轍。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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