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買房「要她幫付貸款」就當繳房租!越想越不對「網曝一恐怖關鍵」:還不快逃
不少夫妻會在婚後一起買房、共築愛巢,但如果是情侶身分,要求另一半幫繳房貸,到底該不該答應呢?一名女網友在「Dcard」煩惱表示,男友最近想置產,希望原PO能負擔一些房貸,不過原PO考量、搬過去反而離上班地點更遠,似乎沒必要一起住,糾結著要怎麼回絕男友,並向眾多網友請教...
圖片來源:TVBS
據《TVBS》報導,原PO提到,如果搬去和男友住、繳錢是理所當然的,就當付房租,「可是租他那邊,上班變得超級遠,差了7倍距離,繼續住在租屋處,比較不用那麼累。」男友還說,以後如果賣掉新房,原PO才能按比例拿回幫忙繳的房貸,換句話說,若在交往期間分手,很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還得因為長途通勤、累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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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後續也補充,她的租屋處離公司才3公里,如果搬到男友新屋,直接變成21公里,男友願意買一台15至20萬中古車給她,但油錢、稅務都要原PO繳,「請問大家,如果是你們會怎麼做?」一票人都難以置信回:「正常人是立刻分手。」、「妳哪是他女友,分明就是免錢atm!」、「男友完全只想到自己耶...」、「沒掛妳名字又不住那,根本是免費送錢。」、「男的很聰明會算計,妳有租屋且離公司近,他卻希望妳幫忙繳。」
圖片來源:Dcard
其他網友則認為,男友買房跟原PO毫無沒關係,「就算結婚也算婚前財產,跟妳也沒什麼關係。」、「先登記結婚再買,一起繳就合理,先買幫繳再結婚,新娘不一定是妳。」、「我閨蜜曾和男友一起買房,說好兩年後結婚,她男友出頭期款,登記男方名下,閨蜜出裝潢費約一百萬,後來她男友去中國出差劈腿,小三還懷孕,閨蜜的一百萬怎麼都拿不回來,現在,那房子變成她前男友和小三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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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這種東西真的很難說,就算是情侶,也要懂得自保,以免付出去的錢都打水漂了...
參考來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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