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離世!孝順姊弟「主動拋棄繼承」想讓母單獨擁有 「一拋棄完」結果傻了:繼承人數變更多
許多人汲汲營營一生累積的財富,等到離世後便化作遺產愛留人間,也是留給在世親人的一種祝福。然而名律師卻分享一起案例,孝順的姊弟因爸爸離去後,決定讓母親獨自繼承龐大遺產,帶著這種美好寓意的心態去辦理拋棄繼承,孰料結果卻讓他們相當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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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時新聞報導,周念暉律師分享案例,住在新北的兩姊弟,因為爸爸不幸離世,留下一棟房產,孝順的兩人決定讓母親獨自繼承,等到兩姊弟主動辦妥拋棄繼承權手續後,卻發現情況跟他們預期的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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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的繼承順序第一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父母、第三兄弟姐妹、第四祖父母,而除了配偶必然有繼承權外,其他上述所列的繼承人,唯有當不存在前順位之繼承人時,後順位繼承人才能有依法繼承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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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據民法第1144條規定,按照各繼承人的身分來劃分應繼分,第一配偶與小孩、配偶跟小孩按人數均分;第二配偶與父母、配偶先拿一半,剩下一半父母均分;第三與兄弟姊妹,也是配偶先拿一半,剩下依照兄弟姐妹人數劃分,最後則是與祖父母、配偶先拿3分之2,剩下的祖父母均分。
周念暉律師指出,這起案例歸類第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劃分,然而即便姊弟兩人都拋棄繼承,媽媽依舊無法單獨繼承,原因在於應繼分以親等近為先,倘若子輩不在或喪失繼承權,就會輪孫輩繼承,因此最後結果將變成由多數孫子女與媽媽共同繼承,倘若孫輩也拋棄繼承,那麼繼承順位會再輪到往下個順序輪,直到上述的順位都消失,才會由媽媽單獨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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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姊弟原本是出於一片孝心,沒想到最後卻變成這樣的結果,對此周律師也強調建議有類似問題,一定要尋求專業諮詢,才能避免發生這樣的憾事!
參考來源:中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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